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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飛殺人的罪行。
經過一番心裡掙扎之後,華騰決定先下手為強,自己率先報警,給穆潼安上個罪名,讓他寸步難行,以便再次尋機會將其徹底剷除。
想到這裡,華騰撥通了自己律師的電話,進行了一番細緻的安排部署。
半個小時後,《混江湖》遊戲公司的法律代表正式向法院遞交了訴狀,提起訴訟,狀告穆潼“盜版《混江湖》遊戲的智慧財產權,惡意開發執行《蝴蝶軍團》遊戲,並在全世界範圍內傳播,嚴重損害了《混江湖》遊戲公司的商業利益。故此,《混江湖》遊戲公司要求穆潼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支付鉅額賠償,同時為已經造成的損害承擔法律責任。”
由於這起案件涉及金額特別巨大,社會影響特別嚴重,法院給與了高度重視,立即指派警方全力偵查,並下發“傳票”,要求警方儘快尋找到穆潼本人,並將其帶到法院應訴。這一張“傳票”雖然不是通緝令,但是因為案情重大,所以它的效力與通緝令差不多。於是穆潼再一次成了警方追蹤的物件。
可是任憑警方如何搜尋,就是找不到穆潼的半點身影。警方試圖調取賓館內部和周邊街道的監控錄影,透過“天網系統”來追查穆潼的行蹤,可是偏偏在案發時間段,賓館和周邊地區的所有監控裝置竟然一齊失靈了,就連穆潼出逃時乘坐的那輛車的執行軌跡也都追查不到。警方對此大惑不解,他們根本就想不到是穆潼身上的“雲蝶戰甲”強行關閉了“天網系統”,甚至是穆潼出逃時在路上遇到的所有汽車的“行車記錄儀”都被一併摧毀了。
後來警方在一處人跡罕至的深山裡找到了那輛“無人駕駛汽車”,但是穆潼的蹤跡仍舊是個迷。
華騰始終關注著案情的進展,幾乎每隔半小時就打聽一下穆潼的下落,結果總是得到失望的訊息。這樣一來,他就更加坐立不安,終日恍恍惚惚,神不守舍。
法院啟動了“特種案件專家參審機制”和“特大侵權案件的快速審理程式”,當即召集了一大批“電子資訊和網路安全”方面的專家學者組成了“專家組”,由“專家組”對《混江湖》遊戲和《蝴蝶軍團》遊戲進行資料比對,最終確認兩個遊戲系統存在著驚人的一致性,可以斷定這兩款遊戲是由“同一技術”開發出來的,故此形成了初步結論,那就是“這兩款遊戲中必定有一款是抄襲了另一款的技術設計。”
法院由此推斷“穆潼的侵權行為基本屬實”,並將“傳票”正式改為“通緝令”,要求警方儘快將穆潼緝拿歸案。
由於《混江湖》遊戲是當今的“高科技、高收益”產品,而且《混江湖》遊戲公司又是國內的“利稅大戶”,所以這一案件很快引起了“國家工信部”的關注,官方認為本案的“侵權行為”不僅發生在國內,也同時發生在境外,屬於“涉外案件”的管理範圍,所以迅速啟動相關機制,開始與有關各國的官方機構展開交涉。
華騰剛開始時起訴穆潼的目的,只是為了搶佔先機,壓制穆潼報警之後可能給自己帶來的威脅,並創造機會再次實施殺人滅口的計劃。可是他萬萬沒有想到,穆潼不但沒有去報警,反而是躲藏了起來。更令他沒有預料到的是,國家的官方機構會對這起案件如此重視,大動干戈,以至於自己徹底失去了對這件事的主動權。
事態發展到這個地步,華騰也只能硬著頭皮往前走了,於是不斷地羅列穆潼的“犯罪證據”
“工信部”和“外交部”繼續聯絡各國有關部門,催促他們採取措施強制關停《蝴蝶軍團》遊戲的伺服器。法院繼續優先處理這起“侵權案件”,警方繼續加大力度搜捕穆潼,全國上下一片熱鬧繁忙的景象。
可是案件的“主角”穆潼卻彷彿人間蒸發了一般,從此消失的無影無蹤。
一些國家的相關部門認為這起“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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