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最後的時限(第1/2 頁)
租地養魚的湖南人張暢此時還沒有打定主意,到底該不該做最後的退讓。
三天的時限,已經是第二天了,他還沒有做出最終的決定。
三天前的傍晚,張暢剛吃完晚飯,閒坐在活動板房前的塑膠椅子上乘涼。晚霞已經退盡,鐵青色的天際,隱隱還殘留著一絲光亮。魚塘水色隨著暮色變得更深了,想著再過一兩個月,新下的魚苗就可出塘了,可是......
魚塘裡的魚苗長勢很好,投進去的時候,指頭那麼大,現在大的有手腕那麼粗壯了。
張暢的神色卻很愁苦。他原本盼著這第一茬魚苗賣出去,再租塊地,搭幾個簡易亭子,擺幾張麻將桌,搞個農家樂......
可是現在,一切都要結束了。
前幾天,鄭老四找到他,想把地塊收回去,讓他趕緊把魚塘裡的魚賣了。
張暢沉默著,嘴裡咬著一支菸,對鄭老四的意見,不置可否。
他知道鄭老四是地頭蛇,不好惹,可要他把眼前苦心經營下的一切放棄,他也不甘心。
凹凸不平的地上,堆放著鄭老四提來的東西。
鄭老四說自己是來給張暢道歉,張暢當然知道,他這是黃鼠狼給雞拜年。
張暢給鄭老四讓了個坐。
鄭老四大大咧咧地坐了下來。
這塊地,政府規劃建學校,這個張暢是在簽了合同之後,也就是前幾天才知道的。
不然,他也不會跟鄭老四租地了。
那合同上,寫的租期,是四年呢。
可他辛辛苦苦才把魚塘建起來,鄭老四忽然又要把地收回去......這沒道理嘛......
可是跟鄭老四這樣的人,能講得通道理嗎?
張暢也知道,講不通的,可他也不能自己眼巴巴地吃虧呀。
鄭老四說,“張老闆,我很抱歉。”
可說抱歉有什麼用呢?
張暢沉默了一陣,張口說,“可合同上,明明說的,是四年啊!”
“合同是合同,可是政策在變嘛。”鄭老四滿懷歉意地說,“我把租金全部退還給你,作為對你的損失的補償。”
這能算是補償嗎?
張暢第一茬魚苗還沒有出塘,地塊就要收回去,這當然不能算作補償。
鄭老四違約在先,按照合同約定的話,鄭老四除了退還租金,還得另做補償。
張暢不在意這個。
補償的多少,對他來說,意義不大。
他最在乎的,是他投入的心血,和期盼。
這段時間,他一直在外面跑市場,剛拿下好幾個地方的連鎖超市的訂單呢......
如果不能定時交貨,那毀了的,是他的信譽。信譽一旦毀了,就無法立足了......
鄭老四口口聲聲說補償,這些,他能夠補償嗎?
張暢又重複了一遍,“合同是四年呢。”
鄭老四說,“政策變動,這屬於不可抗因素嘛。”
“可是土地規劃,是好幾年前的事了。”張暢說,“四爺,說得不好聽一點,你這是,詐騙啊。”
“張老闆,話不要說的那麼難聽嘛。”鄭老四說,“以前,誰知道專案猴年馬月審批下來。”
張暢不說話。
“退你租金,你要是不滿意的話......”鄭老四說,“你吱個聲,咋整?”
張暢摁滅了菸頭,說,“我就想養魚啊。”
當初要租地,是鄭老四主動找上他的。
他現在很後悔,自己太過輕信於人,上了那個遊本昌的當。
是遊本昌一再地跟他說,租了鄭老四的地塊,有這樣那樣的好處,他才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