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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解釋我的態度也。
我以普通受過教育之人的資格,對於生命,對於生活,對於社會、宇宙及造物,曾想採取一個和諧而一貫的態度。我雖天性不信任哲學的理論體系,然此非謂對於人生——如金錢、結婚、成功、家庭、愛國、政治等——就不能有和諧而一貫的態度。我卻以為知道毫無破綻的哲學體系之不足憑信,反而使採取較為近情、一貫而和諧的人生觀較為簡易。
我深知科學也有它的限度,然我崇拜科學,我老是讓科學家去小心地兢兢業業地工作著,我深信他是誠實可靠的。我讓他去為我尋求發現物質的宇宙,那個我所切望知道的物質的宇宙。但一旦儘量取得科學家對於物質的宇宙的知識後,我記住人總比科學家偉大,科學家是不能告訴我們一切的,他並不能告訴我們最重要的事物,他不能告訴我們使人快樂的事物。我還得依賴“良知”(bonsens),那個似乎還值得復活的十八世紀的名詞。叫它“良知”也好,叫它常識也好,叫它直覺或觸機也好,其實它只是一種真誠的由衷的,半幽默半狂妄,帶點理想色彩而又有些無聊然卻有趣的思維。先讓想像力略為放肆著,然後再加以冷嘲,正如風箏與其線那樣。一部人類歷史恰如放風箏:有時風太急了,就把繩收得短些;有時它被樹枝絆住了,只是風箏青雲直上,抵達愉快的太空——啊,恐不能這麼盡如人意吧。
自有伽利略以來,科學之影響如此其廣且深,吾人無有不受其影響者。近代人類對於造物、宇宙,對物質的基礎性質及構造,關於人類的創造及其過去的歷史,關於人的善與惡,關於靈魂不滅,關於罪惡,懲罰,上帝的賞罰,以及關於人類動物的關係等等的觀念,自有伽利略以來,都經過莫大的變動了。大體上我可說:在我們的腦筋裡上帝是愈來愈偉大,人是變得愈渺小;而人的軀殼即變得愈純潔,靈魂不滅的觀念卻亦愈模糊了。因此與信仰宗教有關的重要概念,如上帝、人類、罪惡、及永生(或得救)均得重新加以檢討。
我情不自禁地尋求科學知識之進步怎樣予宗教的繁文縟節以打擊,並非我不虔敬,倒是因為我對於宗教非常感興趣。雖則基督之山上垂訓,與乎道德境界及高潔生活的優美,仍然深入人心,然我們必須大膽承認宗教的工具——宗教所賴以活動的觀念,如罪惡、地獄等——卻已為科學摧殘無餘了。我想真正想像地獄的,在今日大學生中恐百不得一,或簡直千不得一吧。這些基本的觀念即已大大地變更了,則宗教本身,至少在教會,當然是難免要受影響的了。
方才我說上帝在我們腦中比前來得巨大而人卻變得渺小,我意指物質方面而言。因為上帝既然充其量只能與宇宙同其廣大,而現代天文學告訴我們的物質的宇宙愈來愈廣闊無際,我們自然心頭起恍惚畏懼之感。宗教與夫以人類為中心的種種信念的最大敵人是二百英寸的望遠鏡。數星期前我讀紐約報紙的記載,說是有一位天文學家新近發現一簇離地球有二十五萬光年的星群,那時我頓覺往昔對於人類在天地間所處之地位觀念未免太可笑了。這些事物對於我們的信念,其影響不能謂為不大。許久以前我就覺得我在造物宇宙的心目中是何等渺小卑微,而滅亡、懲罰、贖罪等辦法何等乖謬狂妄了。上帝以人有缺點而加以懲治,正如人類制定法規,以懲治蟲蛆螞蟻,或使其悔改贖罪,同樣荒謬無據。
善惡報應,以及代人贖罪之價值與必要等觀念,皆因科學與近代知識之進步而變更了。理想化的至善與罪惡之對立觀念已不足信了。知道人由下等動物進化而來並承受動物之本能,則覺向來人性善惡之爭頗屬無謂。吾人之不能責人類有情慾,正如吾人不能責海狸有情慾一樣。因此基督教基礎的關於肉慾之罪惡的神秘思想顯然失其意義了。所以那中古的、僧侶的、與夫宗教所特有的對於身軀及物質生活的態度,均歸消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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