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不可評說的愛(第2/3 頁)
孟娟醒來,喜極而泣。
孟娟和父母噓寒問暖了片刻,便謊稱徐天佑和林玄兒是她的朋友,想和他倆聊些私話。
孟娟父母見孟娟好歹是醒了,也不多說,退出了房間將門關上。
待孟娟父母離開後,孟娟調整了一下情緒,將事情原委說了出來。
孟娟和趙與田世家交好,門當戶對,在他們兩還不知事的時候便被雙方家長定了娃娃親。
但愛情這東西,怎麼是可能被支配的呢?從小趙與田便只是把孟娟當做親妹妹看待,真正喜歡的一直是另一個和他們一起從小長到大的孟花。
——可愛情是愛情,婚姻是婚姻。
父母之言,媒妁之約。在這個時代,就是任何人都無法抗拒的。
趙與田自然無法抗拒,可每到獨自一人的深夜,全世界仿若只剩他時,總有一個聲音在告訴他:“真的要妥協麼?”
也不知經歷了幾個四下無人的深夜,也不知經歷了幾次內心的反覆煎熬,趙與田終是下定決心要和父母攤牌。
“我從小愛的便是孟花。”
這句話換來的不是平等交流,而是一頓辱罵與棍棒伺候。
“若你執意如此,便不再是我趙家子孫。”
“若你執意如此,死外面也別再回來。”
畢竟,長輩們的理性告訴他們婚姻並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族的事情,應該是要門當戶對的,這樣結婚後才能相輔相成,齊頭並進,不說讓兩家能因為婚姻更上一個臺階,至少婚後不至於另一家只是以累贅的形式存在。
而孟花家窮的家徒四壁,還有個瘋癲的老母親。
趙與田和孟娟訴說了自己的心思。
“我和孟花兩情相悅,無奈世間束縛太多,唯一辦法便是裝死私奔。”趙與田的眼神真誠熱烈,甚至帶著瘋狂。
“我幫你和孟花姐。”這便是孟娟的答案。
於是,三人找了一具身材和趙與田相仿的屍體藏在河流淺灘旁的林子裡,待婚禮當日,孟花便揹著細軟盤纏在藏屍體的旁邊等待。等趙與田裝瘋跳入河中游到了淺灘,孟花便把屍體搬出來。
為了讓屍體臉上的劃傷像那麼回事,也是直接就地取材,拿尖銳的樹枝將屍體的面容劃的面目全非。隨後趙與田換掉衣服,將喜服穿在屍體身上。
徐天佑雖然大概猜到了事情經過,但真正聽當事人說時,心裡還是震驚無比。
林玄兒更是直撥出聲:“瘋了吧?對屍體大不敬可是大忌諱。而且婚姻可是女孩子一輩子的大事,你把你一輩子搭進去值得麼?”
孟娟不說話,她也不知道怎麼回話。
婚禮之前,她得知趙與田和孟花能在這個世界長相廝守做一對快活鴛鴦,心裡也真是替他們開心,所以每天都是十分開心的。
但當她穿上喜服的那一刻,當婚禮舉行的那一刻,當計劃進行到趙與田裝瘋跳河假死時——她的心情有誰能瞭解呢?
昏迷是假的。
但眼淚呢?
眼淚是真的吧。
後悔麼?
誰知道呢?只有她自己才知道吧。
或許連她自己也無法訴說。
她用自己一生的幸福成全了兩個從小到大的人的愛情,偉大麼?愚蠢麼?
誰知道呢?
徐天佑和林玄兒默默離開了,假裝無事發生。
林玄兒道:“我不該好奇。”
徐天佑道:“有好奇心不是壞事。”
沉默良久,林玄兒道:“這個案子其實漏洞百出,那些衙役為什麼看不出端倪?”
徐天佑道:“這個案子不是大案奇案,不過是平凡人家死了個人罷了。在這亂世,死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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