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第4/5 頁)
雕花棕木雙人床,柔軟的白色紗帳被風吹得如霧似幻。
多了女式梳妝檯,多了白色的衣櫃。
隔著透明的落地窗從室內望去,以濛見露臺上也是換了風格的。
曾經擺著的健身器材,歐式茶几都撤了。
一張案几,兩把竹藤椅,角落裡高大的常青植被換成了沁人心脾的香白茉莉,朵朵清雅,不俗。
再低頭,地面上的淺棕色木質地板鋪了一層雪白的羊絨地毯,鬆軟,舒適,踩上去很舒服,也不至於滑到。
床上,一對白色的刺繡軟枕;
鞋架上,兩雙棉拖,一雙大,一雙小,一雙暗沉的深藍色,一雙清麗的湖藍色;
盥洗室,兩條毛巾,兩隻刷牙杯,兩柄牙刷。。。。。。
以濛越看,秀眉蹙的越是緊,祁邵珩想做什麼?難不成,還真要讓她來這裡住下不可?
一聯想到‘同床共枕’這四個字,以濛忽然覺得自己的心情更差了。
哎,不計較這些了,先幹正事吧,她想。
咬著唇,以濛開啟臥室裡的衣櫃,想要找件睡裙,卻看見她的幾件睡衣是和男式的晨褸掛在一起的。
她是清一色白,他是清一色黑。
這樣亮眼的對比,放在一起,莫名地生出一種和諧來,就像是本來它們就該掛在一起的。再匹配不過。
可,以濛現在看著,只覺得堵心。
扯了自己的家居睡裙下來,不肯在這臥室停歇半刻鐘,她匆匆上了樓。
腳上的傷沒好全,不得入浴池。
在三樓的浴室裡,她自己小心翼翼地衝了熱水淋浴,一邊衝,她一邊估計著時間加快速度。
自從上次,被祁邵珩突然闖入了浴室,她至今心有餘悸。
以濛此時只想要快點沖澡,且,一定要趕在他回來之前將這沖澡給衝完了。
勉勉強強地洗過,換了白色的棉麻睡裙,以濛走出了浴室。
三樓的臥房裡。
她的梳妝檯,書桌,甚至是衣櫃全搬到樓下去了。
這樣少了這麼多東西,難免覺得空蕩蕩的厲害。
衣物沒了,洗漱用具收了,就連床上的軟被和枕頭都沒了,可見,那人是有意今晚不讓她在自己這裡入睡了。
以濛坐在沙發上一邊擦頭髮,一邊皺眉。
瞅見旁邊換下的運動衣口袋裡,掉落出一個紅豔豔的本子。
那是她今天剛剛領的結婚證,水嫩如青蔥的指尖遲疑了一會兒,她還是將結婚證給翻開了。
持證人:蘇以濛
性別:女
登記日期:2012年9月14日
。。。。。。
結婚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予以登記,特發此證。
荒謬,真荒謬,恍若驚夢,以濛從來沒有想過僅僅21歲的自己竟然就這樣和他人登記了結婚。
照片中,攬著她肩的男人,芝蘭玉樹般,笑得清雋溫雅,與她一臉迷濛的恍惚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上午,在民政局拍照的時候,工作人員說,“小姑娘,這麼有紀念意義的時刻,別緊張,挽好你丈夫的臂彎,再親密些。”
耳邊的人也對她溫言,“阿濛,放鬆些。”
可她還是端坐著僵硬極了,神情有多差更是不言而喻。
祁邵珩對她來說,是合法的伴侶了。
丈夫,對一個女子來說多麼重要的稱呼。
但是,這美好的稱呼牽扯了暗沉的利益,永遠被她和祁邵珩一起玷汙了。
閉起眼睛,以濛將手裡的結婚證鬆了,任憑其慢慢滑落在地板上。
躺了一會兒,以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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