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文景之治【4】(第2/2 頁)
陽侯若肯竭力相救,母親就能得到呂后的幫助,但他不力爭,這是第一樁罪;
趙王如意母子無罪,呂后蓄意殺害他們,而闢陽侯不盡力勸阻,這是第二樁罪;
呂后封呂家親戚為王,意欲危奪劉氏天下,闢陽侯不挺身抗爭,這是第三樁罪。我為天下人殺死危害社稷的賊臣闢陽侯,為母親報了仇,特來朝中跪伏請罪。”
這話是劉長自己想的還是別人告訴他的史書上沒記載。
但是從劉長後來的做事風格來看,應該是別人告訴他的。
說實話,劉長的腦子應該想不出這種有理有據且堵人嘴的話來。
史書記載,漢文帝哀憫劉長的心願,又出於手足親情,不予治罪,赦免了他。
而這一時期,薄太后和太子以及列位大臣都懼怕劉長,因此劉長返國後越發驕縱肆志,不依朝廷法令行事,出入宮中皆號令警戒清道,還稱自己釋出的命令為“制”,另搞一套文法,一切模仿天子的聲威。
有一句話叫若要人滅亡,必先讓其瘋狂。
劉長這貨也不知道到底哪來的勇氣,居然敢這麼跳的。
而看看他現在乾的事情,再看看他之前說的那些話。
殺審食其的時候說的多麼冠冕堂皇啊,結果回到封地之後自己搞這一套,他不知道這事兒如果上綱上線是死罪嗎?
劉長肯定是知道的,但是不管是恃寵而驕還是因為什麼,反正他這麼幹了。
公元前174年,劉長讓男子但等七十人和棘蒲侯柴武之子柴奇商議,策劃用四十輛大貨車在谷口縣謀反起事,並派出使者前往閩越、匈奴各處聯絡。
朝廷發覺此事,治罪謀反者,派使臣召劉長入京,之後他來到了長安。
丞相臣張蒼、典客臣馮敬、行御史大夫事宗正臣逸、廷尉臣賀、備盜賊中尉臣福冒等上書啟奏請求文帝將劉長依法治罪。
漢文帝下詔:“我不忍心依法制裁淮南王,交列侯與二千石官商議吧。”
之後眾臣再次上書請求依法制裁劉長。
漢文帝批示:“我不忍心依法懲處淮南王,赦免他的死罪,廢掉他的王位吧。”
眾臣第三次上書啟奏:“劉長犯有大死之罪,陛下不忍心依法懲治,施恩赦免,廢其王位。臣等請求將劉長遣往蜀郡嚴道縣邛崍山郵亭,令其妾媵有生養子女者隨行同居,由縣署為他們興建屋舍,供給糧食、柴草、蔬菜、食鹽、豆豉、炊具食具和席蓐。臣等冒死罪請求,將此事佈告天下。”
漢文帝頒旨特准請供給劉長每日食肉五斤,酒二斗。命令昔日受過寵幸的妃嬪十人隨往蜀郡同住。其他皆準奏。
之後劉長在路上絕食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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