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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部分(第1/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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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麼說,它只是一枚無關輕重的戒指,就像她走失的愛貓,除了心裡不時惦記,並不會對她的生活有實質的影響。兩個月前她從艾哈邁來到王都的目的只有一個,結婚。

對方是一個年輕有為的貴族青年,事實上,可能是芬頓這個年齡段的貴族中前程最為遠大的一個,荒原公爵菲爾南的侄子,芬頓北軍的新聖騎士,佛朗茲子爵。

她曾經和那位子爵大人在艾哈邁有過簡單的接觸。佛朗茲子爵是一個固執、冷漠乃至有些無情的人,眼神中總是一片漠然,彷彿荒原公爵家族幾百年悲劇的宿命都承載在他眼中。十代人以來,這個武人世家的兄弟無不陷入為情相互仇殺的窘境,如同中了創世神的詛咒。而佛朗茲子爵幸運的是一個獨子,那種被詛咒的命運將可豁免了,但艾哈邁的老女人們看到佛朗茲子爵時總是竊竊私語的說,看他那種陰沉的面相,只怕他在很小的時候就把自己的兄弟解決掉了,一生揹負著殺孽吧。

她對佛朗茲這樣的男子殊無好感。她喜歡的是那種沉靜、溫和、文質彬彬的青年。除了性格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佛朗茲子爵也不符合她的審美觀。她一直對自己說男人的長相不重要,只要配得起自己就好,可惜對被譽為艾哈邁之花的她而言,這個要求已經苟刻得過分了。或許世上並沒有在外表方面配得起她的男子。或許她該放棄這個夢想,正如她同樣以美貌聞名於世的母親,不是也嫁給了相貌普通的父親嗎。

是的,她不喜歡佛朗茲,甚至有點看不起他。艾哈邁的貴族從來鄙視窮貴族的家事。不過現在政局動盪,世道亂得很,即使像艾哈邁這樣的富饒強盛的大城也要多多考慮自保的問題。荒原公爵家雖然沒錢,卻有的是驍勇善戰計程車兵。金錢和長矛的組合不正是所謂“天作之合”嗎?

這就是政治婚姻。儘管討厭,她卻也沒有想過要反抗。她是一個寂寞的人,寂寞得無所顧忌。她是艾哈邁的公主,最大的愛好卻是喬裝打扮成吟遊詩人女兒的模樣,到嘈雜骯髒的地方唱歌。她其實也沒有從那種行為中得到快樂,只是不這樣做的話,生活更加無趣罷了。她需要一點點刺激使一切維持在常軌。

反正都是一樣的。少女對自己說。這個子爵,那個伯爵,甚至芬頓的王公。反正都是男人。反正都不是我“喜歡”的人。

喜歡……呵呵,多麼可愛的字眼兒!就像在鍍金的田野裡慢慢行走的咖啡,那樣的旁若無人。也許我這樣寂寞的女子,註定不會有喜歡的人。

少女的心口一陣刺痛,她不得不用帶著馨香的手帕輕輕的壓著。愛情只是一個幻夢,是詩人和歌手編織出來騙錢的玩意。有沒有愛情,生活都一樣無聊,永遠看不到任何希望。

正在這樣自怨自艾的想著,管家的聲音從門口處傳過來:“小姐,溫沙的伊麗莎白小姐來看你了。”

她略略回過頭望著他,點了點頭:“知道了。”

那是博梅爾叔叔,艾哈邁的衛隊長,保護著她一起來到聖心城的。從她記事以來,博梅爾叔叔就一直守護在身邊,好像一隻憨厚的忠犬。博梅爾是一個不錯的劍士,還懂得一些江湖遊俠的小把戲,她的易容術就是從他那裡學來的。

隨著她漸漸長大,她從人們那聽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於博梅爾叔叔的事情。她這才知道他的劍術不止是“不錯”的程度,他曾經是芬頓的聖騎士,拿著一把聖劍名曰“束縛”,劍技高超天下無匹。他是母親年輕時三個最主要的追求者之一,整天跟在母親身後形影不離,四人一起遊歷天下,留下了無數傳說,並稱輕歌四俠客。

博梅爾的兩個競爭對手,一個是妖術天才西索,另一個就是自己的父親,艾哈邁的領主葛朗臺侯爵了。當然那時候他還沒有繼承家族的爵位,只是一個愛好音樂的浪蕩子弟。

博梅爾不用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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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書中大反派回不去之後愛你成殤來生緣我騙室友說他小壞壞我騙室友說他上了我 作者:小香驢登基前七天九英雄冒險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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