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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第3/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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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熟讀了小姐所著的《男誡》、《男則》以後再說吧!”

楊少華露出自信的微笑。“早讀完了。”他一把將佳人擁進懷中,頭一低牢牢捕捉那溫柔的紅唇,好半晌才抬起頭。“《男則》恩愛篇第一條,丈夫要學會愛妻子。”

穎兒又羞又窘的瞪了他一眼,趁少華一不留神,一把將他推開,返到三丈外。“《男誡》第十條,男子絕對不可對女子用強。”說完後,便掉頭跑開了,只留下一連串銀鈴般的笑聲。

少華搖搖頭,眼中則露出驚人光芒。“‘楊氏家訓’第一條,為了得到心愛女子,可上天下地、千方百計的去追求。”身形一頓,立刻飛身追了過去。

後人記

戚荻蓮所著的《男誡》、《男則》,是教導天下男女要如何互敬互愛的書,女子不是卑下的,但書中提出的男女皆平等一論,為當朝衛道人士大加撻伐,斥為妖言惑眾,並嚴禁發行。

儘管如此,尤其戚荻蓮因做出“休夫”一事,名滿天下,而被休的當朝第一美男子駱靖堯更“不計羞辱”再度回到妻子的身邊,從此過著幸福恩愛的生活,讓人好不欣羨。因此兩本小書仍在女子閨閣之間秘密流傳,將之視為“馴夫守則”。

不過這兩本書是不是造成日後整個大宋臣民突地興起“懼內”之風的“元兇”,不得而知。

但套句戚荻蓮在《男則》中寫的話──書,人人會寫,但解讀各有巧妙,無關《男則》、《女則》;《男誡》、《女誡》;皆是著者依己之喜好為人定下的生活準則。

信者,不會立地成佛,不信者,亦不會嗚乎哀哉,而最重要的是要如何讓自己的人生善哉!善哉!

寫作小札 孟華

自從一口氣寫完《拒愛佳人》及《叛愛佳偶》之後,便覺得整個人好空虛,因為好像已經把體內所有的愛情細胞發洩完畢,然後編輯大姐更在每次來電中不斷提醒我,要放輕鬆的寫,不要讓你的男女主角揹著那麼沉重的包袱,讓讀者心情愈看愈沉重。

對此,我已經深深反省了,在寫的時候,不斷告訴自已──放輕鬆,要快樂一點、要文字簡單有力點。

寫出意簡言賅、情深意重的小說,一直是我努力的目標,把目前寫的每本都當做是達到這項要求的挑戰,因為對我而言這兩個條件好像是兩條平行線,偏重簡單的詞句時,便會失去情感;偏重於情感時,文詞描述又會過於瑣碎,所以我現在仍摸索中,有不足之處請各位多多包涵!

好了?嚴肅的地方過了,現在來談些輕鬆的。

我很喜歡寫古代小說,但喜歡歸喜歡,真要動筆還真有點……麻煩。

原因不為啥,因為“古代”是已發生的年代,有歷史的依據,所以天馬行空不負責任的寫法雖然很快樂(像《二度邂逅》、《娘子休夫》),但若真檢討起來,還真會心虛,其實倘若可能的話(功力足夠)的話,是希望能像金庸的武俠小說一般,巧妙的配合史實,讓創作出的人物活靈活現穿插其中,讓人以為黃蓉、郭靖、楊過、小龍女等是真有其人,讓人拍案叫絕,印象深刻。

其實小說世界假假真真,真真假假,讓人看了快樂又覺得有意義,是最棒的事,但若假得太過,便會讓人覺得無趣了。

不過之所以會再繼續“不負責任”的創造出《娘子休夫》,原因不為啥,因為我太喜歡戚家這三姐弟的名字,覺得他們是自己創造過最喜歡的名字──荻蘭、荻蓮、荻柏,光看字就覺得好美(有沒有覺得孟華快瘋了?)可能就是出於這種視覺美的關係吧!所以覺得不將他們當主角寫成故事的話,好像有點太對不起自己了(這是什麼怪理由?)

當然好名字就要有好故事搭配,湊巧當時我在圖書館翻到了一套有關中國曆代婦女研究論文集,赫然發現造成中國近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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