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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梢我的一舉一動,但轉念一想,這種可能性不大,因為除了郭頌以外,只有林雅茹知道這個秘密,郭頌行事謹慎,不會輕易走露風聲;林雅茹受盡屈辱,一心想擺脫徐鋒的控制,而且和我有那麼一腿,她絕不會出賣我,也沒有理由出賣我。想來想去,還是想不出個所以然。我決定多觀察幾天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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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上午,我從雜誌社出來,順便去中南商場買雙襪子,我上電梯的時候,無意中回頭發現一男一女拎著個購物袋跟在我身後。本來我還沒在意,但那些天因為神經高度緊張,擔心盯梢,我就多看了幾眼,我發現那男的比較俊,那女的則不忍目睹,長的那個醜啊,牛高馬大,黑不溜秋的,跟沙和尚有得一比,兩人走在一起明顯不配,卻又顯得親密無間,我覺得一定有貓膩。
果然,我買了襪子下樓,他們也跟在後面下樓。我上了紅旗,他們則坐上了後面的一輛雅閣。我將車往閱馬場開,雅閣還是跟在後面,直到我把車進了沈家花園,雅閣才拐了個彎絕塵而去。
我給公安局的小李掛了個電話,把最近跟蹤我的幾部車輛的車牌號碼告訴了他,要他幫我查查是哪裡的。只有半個多小時,小李就透過交管部門的哥們幫我查出來了,有兩部車是天宏股份有限公司的,還有幾個是私家車號碼,戶主不便透露。
我突然意識到自己犯了個低階錯誤,我一心防範著狗日的徐鋒,卻沒想到跟蹤我的可能另有其人。天宏公司是沈小眉她老爸創立的公司,我想她一定是發現我最近行蹤詭秘,想知道我在做什麼,有可能我和林雅茹幽會的事被她探到了蛛絲馬跡。沈小眉請來跟蹤我的是些什麼人,我不太清楚,但絕對不會是她老爸公司裡的員工,她很要面子,不會把這樣的隱私說給別人聽。我猜那些鳥人很可能是私人偵探,而車輛則是沈小眉提供的。但那些私人偵探的水平也太臭了吧,三兩下就露出了狐狸尾巴,沈小眉同志一定是病急亂投醫,被那些鳥人的伶牙俐嘴哄昏了頭,而且肯定丟了不少白花花的銀子,他媽的,想起來我還真是有點心疼。
和小李通完電話不久,他又打過來,說,姚哥,有件事我忘了跟你說,不知你是不是已經知道了。
我問他什麼事情?
小李說,你以前要我幫你核實那個什麼賣淫嫖娼通知書,我當時給你回話說,是屬實,但前些日子我跟那個派出所裡面的哥們吃飯,他說後來撤消了那份通知書,並且已經通知了那個姓林的當事人,還向她賠禮道歉了。
我一驚,忙問他到底是怎麼回事?
小李說,情況是這樣的——
林雅茹那時還在音樂學院讀書,但晚上經常去酒吧、夜總會等娛樂場所跑場子賣藝,有一天晚上,她被兩個黃崗來漢的無業人員花言巧語地騙到一間出租屋,說是今天晚上生日,要請她演奏樂器助興,100塊錢一首,那女孩當時可能急需錢,人也挺單純的,她看見那兩個黃崗人穿得人模人樣,說話也斯斯文文的,不像是壞人,就跟著去了。其實那個傢伙是想強Jian、搶劫,林雅茹一進去後他們就對她非禮。
巧的是,他們三人從酒吧出來時,被掃黃的幾個便衣盯上了。便衣跟蹤到了出租屋,踹開了門,當時他們三個都脫得一絲不掛,便衣也是立功心切,以為他們是在賣淫嫖娼,就把他們全都帶回了派出所處理。而那兩個傢伙也趁那些便衣不備,將幾隻避孕套塞到了林雅茹隨身攜帶的小包裡。在派出所,兩個傢伙只承認是嫖娼,其他的一概否認。
由於人證物證俱在,林雅茹百口莫辯,最後被定性為賣淫。她所在的音樂學院得知此事後,將她開除了學籍,但念在她平時一向表現不錯,就沒有將此事情公開。而公安局也念林雅茹是初犯,家裡有特殊情況,所以網開一面,只處罰了她,沒有將她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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