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開庭受審(第2/2 頁)
獄罪,搶劫罪、殺人罪、綁架、敲詐勒索罪,襲警罪,包庇罪,妨礙公務罪,於2010年9月6日被緬甸警方逮捕,同月21日被南詔市公安機關押赴回國,28日經中南省南詔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面對公訴機關羅列出的罪名,杜敏始終低著頭,一言不發,倒是旁聽席上不時傳出微微地驚歎聲,誰能想到這個僅僅只有二十多歲的小女孩能犯下如此多的罪名,隨便拉一個罪名出來,都夠普通人喝一壺的!
經過公訴人長達兩個小時的宣讀,那一摞厚厚的起訴書終於算是念完了,各項罪名有理有據,檢察機關也出示了相對應的證據。
當審判長問詢被告人對指控書上是否有異議的時候,杜敏想了想,終於抬起了頭,緩緩說道:“罪名我全認,但是裡面有些情況與實際不符合!”
“什麼情況!”
“所有的事情都是我一個人主謀,和蘇佳顏並無任何關係!”
此話一出,法庭上一陣喧譁,辯護席上的8名律師更是一臉愁容,他們都是阿堅花高價聘請來的。
這類鐵案,幾乎沒有任何勝算,但是還有很多律師搶著接手,第一是那高昂的律師費,第二是可以在自己職業生涯中畫上濃墨的一筆,這種社會關注度極高的案子,無論最後結果怎麼樣,律師是最大的受益者,“名”利雙收!
原本他們還私下商議過,想在開庭時,把杜敏營造成被逼迫的角色,拉攏同情感,至少盡力了,對僱主那邊也好交待。
審判長說:“那請被告人把不符合的地方陳述一遍!”
杜敏就開始從頭一件件說起,但凡涉及到蘇佳顏的,她全部代替為自己,有些實在難以避免了,她就說是自己脅迫的蘇佳顏。
她的這一說辭,公訴機關自然不會相信。
蘇佳顏何許人也,在南詔市公檢法的腦袋裡,那就是罪惡的化身,怎麼可能憑她幾句話就能洗白的。
面對六名公訴人銅唇鐵舌的發問,杜敏總是能輕而易舉地反駁掉。
庭審現場一下陷入了難境。
求生的人見多了,但不怕死的人倒是不多見!
案件原本就是很複雜,無法在一審時候完結,所以只能擇日開庭再審。
杜敏又被重新解押到了看守所裡。
臨走的時候雲濤意味深長地看了她一眼,問道:“值得嗎?”
“值,她是我姐!”
:()冰下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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