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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被個傻瓜拉住,死活不肯讓我去睡。”他依舊笑得溫柔,卻抵不過滿臉憔悴。
方可言嘆息道:“那你趕緊去補個覺吧,這樣對身體不好。”
明軒搖搖頭:“過了時間,只怕想睡也睡不著的。”
眼前內斂成熟的男人,形消骨骸,他越來越瘦,卻依舊減不了他半分風采。
“要好好保重身體,你……瘦了很多。”方可言握著他的手,那雙原本厚實溫暖的手,為什麼會變得這麼細長微涼,隱隱透著病態一般的白。
“放心。”明軒含笑點點頭:“餓了吧?你等一會兒,我去煲點稀飯。”
“不——”見他要離去,方可言連忙阻止,她原想說不便打擾,然後走人,卻在看到他消瘦的臉龐時,頓時改了口:“還,還是我來吧。”說著不理會他滿帶深意的笑容,徑自下了床朝廚房走去。
這裡是明軒的老家,方可言以前時常來,對這裡的環境瞭解得很通透,只是她不明白,為什麼現在這偌大的房子只剩下明軒一個人。
明軒清雋的臉上一直洋溢著溫柔的笑意,消瘦的身影靠在廚房門邊,默默地看著她熟練的在廚房裡忙裡忙外,哪裡放著什麼,什麼東西該在哪裡找,她似乎都記得一清二楚,彷彿他們間隔的三年就這樣憑空消失了一般,日子還像往日一般甘甜。
忙忙碌碌中,方可言已經煮好一鍋皮蛋粥,雙手捧上桌,笑嘻嘻的盛了一碗推給明軒:“吃吧,看看我有沒有退步。”
明軒定定的看著她,嘴角的笑意越漾越深:“好。”
那一抹明媚的微笑,令方可言毫不客氣的憶起了從前的點滴,眼底溼了溼,默默盛了一碗徑自吃了起來。
“很好吃。”這是他三年來吃到的最好吃的東西,嘴角一勾,將空碗推到她面前:“再來一碗!”
方可言吃驚的看著他,她才吃了幾口,他一碗就已經見底了?但見他似乎很開心的樣子,又給他盛了一碗,說:“這麼燙,慢慢吃,又沒人跟你搶。”
明軒正要往嘴裡送一勺子,聽到她的話,愣了愣,隨即徹悟般的笑了笑:“也是啊,不過你可是粥大王,我怕我吃得慢了就沒得吃了。”下次,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吃得到。
方可言立刻紅了臉,瞪著他道:“陳年往事了,你怎麼還記得。”
那天,方可言忽然發現河邊那位阿婆的魚片粥很香,於是買了一碗試試鮮,結果沒忍住,一口氣吃了三碗,於是,明軒就送了她個粥大王的稱號,其實那碗粥才2塊錢一碗,可想而知那一碗才多大。小吃嘛,就是當零食般慢慢吃的,不過像她這樣一次吃三碗的倒也算稀少。
關於方可言的點滴,明軒到死也不會忘記,那是他心心珍藏著的寶,是他夜深人靜時慰藉心痛的良藥。此刻明軒笑得很深,送了一口粥進嘴裡慢慢咀嚼,帶著鹹味的皮蛋粥竟然被他吃到了甜甜的味道。
從此,他的寶貝中又多了一味醫傷良藥,溫馨的良藥。
“明軒……”
“嗯?”
方可言攪動著稀飯,有些猶豫不決。
明軒瞭然笑笑,將碗底最後一口稀飯吃掉,優雅地擦了擦嘴:“想問就問吧,憋著會很難受。”
方可言探視地看著他,見他笑得坦然,方可言才尷尬笑了笑:“其實也沒什麼,我就想問問,淩氏到底是個什麼情況。”
明軒幽深的眸子暗了幾分:“凌風沒有告訴過你嗎?”
乍一聽到凌風的名字,方可言的臉上閃過些許不自然。
明軒卻把這小小的舉動清清楚楚的看進眼底。
輕輕笑了兩聲,嘆道:“其實這裡不過是淩氏的分部,淩氏的總部在新加坡,由凌風的大哥管理,而這邊原本應該由凌風主事,但長期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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