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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爺……那個……林先生和馬先生已經等了快一個小時了。”是翁嶽天的司機。
翁嶽天沉默了幾秒,眼角的餘光瞥了瞥文菁,褪去深眸裡那一絲掙扎,沉聲說:“嗯,告訴他們,我馬上就來。”
翁嶽天起身穿衣服,清亮的瞳眸裡,早已經沒有適才的之色,有的只是一片深沉冷冽。
林先生馬先生,是翁嶽天這一次收購計劃的關鍵人物。他策劃已久,前段時間是因為種種原因而耽擱了,現在他從京城翁家回來的本市的第一件事就是此次收購計劃。
他承認,在聽見文菁肚子呱呱叫的時候,他曾有一點想要帶她出去吃東西,這就好像是以前跟她在一起的時候,那種自然反應。可他在意識到自己的想法時,立刻清醒過來,看著床上的她,眉目含著盈盈淚光,似哀怨,似不捨,似憤恨……
他的心在緊緊揪著,他知道自己不能心軟,一旦開始想要留她在身邊,她便再也無處可逃,她或許只能做一個見不得光的情婦……因為,一旦他下決心要留她,那就意味著,她成了他的人,即使不能成為他的妻子,他也不會放開手。他想要趁自己還沒有陷進那漩渦的時候,全身而退,為了她好,也是為他自己。
何必害了她呢?今天是他不對,不該一時失控要了她。翁嶽天擰眉,俊美絕倫的面孔上浮現出一抹玩世不恭的笑意,瀟灑地揚揚下巴:“我先走了,你輕便。”
在他轉身開啟門走出去之後,笑意漸漸凝結在嘴角,變成自嘲和苦笑……她此刻肯定很生氣,甚至會恨他這麼一走了之吧。要恨就恨,總比忘記他要好,如果不能用“愛”的方式記著,那就用恨來銘刻吧……他暗暗告誡自己,以後不能再像今天這樣了。明知道沒有結果的事情,遠離,自律,這才是最好的辦法。
只是他忽略了,為什麼他會想到“愛”這個字眼?只是他此時此刻不知道,他曾經距離自己的親骨肉有多近……
文菁坐在床上,氣呼呼地瞪著房間門,心裡那個氣惱啊……他把她當什麼呢!稀裡糊塗被他吃了一頓,他究竟是什麼樣的人?
哼哼,以後再也不要被你吃!你要是再敢碰我……我為了寶寶也要跟你……跟你拼了!
第三十四章
翁嶽天最近真有夠忙得夠嗆,一邊計劃收購的事,一邊還要往梁宇琛那裡跑。這一次是梁宇琛想要向翁嶽天求證一件事,確切地說,是求證一個人的真實身份!
梁宇琛在調查一宗舊案時發現,七年前的某個案子的一枚神秘指紋,跟七年後朱浩那件案子裡所出現的一枚指紋相同,也就是將翁嶽天牽扯進去的那案子。關於這一點,他早就告訴翁嶽天了。
一代大亨文啟華七年前在自己家中自殺。當時這案子轟動一時,因為文啟華不但是超級富豪,他還有一個更強悍的身份就是……神偷!據傳聞,他有一個私人寶庫,裡面全是價值連城的寶物,大部分是他早年盜墓而來。還有一部分是他在國外一些博物館偷回來的,原本是我們國家的文物。他偷回來之後就自己私藏起來。
文啟華是一個傳奇人物,他的財富到底有多少,根本不是金錢數字可以衡量的,隨意從他的寶庫裡拿出一件東西去拍賣都能讓人一夜之間暴富!
文啟華為何會突然自殺?奇怪的是,他在那天之前沒有立下遺囑,只在他死的當天,留有一紙遺書,最不可理解的是,他的遺書裡提到,全部財產留給自己的助理,而不是留給他的女兒。文啟華的女兒對此不但毫無疑義,還在那之後拜在這位助理名下當了“乾女兒”,依舊享受著公主一樣的待遇,只不過文家的一切都易主了而已。似乎她並不介意這一點……
文啟華還有一個私生女,極少數人知道。遺囑中也沒提及。在他死後,那女孩不知所蹤。他的寶庫據說至今沒有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