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這可是你們自己跳的(第2/2 頁)
同時,我們願意提供阿姆斯特丹的所有設施以及必要的後勤保障。”
保羅能夠想象,如果能讓首個歐洲航班在阿姆斯特丹成功降落,那他的名字必然會隨著這一創舉被載入史冊。
可惜現在軍艦的事情還等著他回印度去主持,在馬德拉至少要挑選出 750 名海軍官兵前往青島接受培訓。
在這件事沒有完成之前,他也不清楚抵押國土的方案會不會給自己帶來不利的影響,所以還是等國內的情況穩定下來再回去為好。
航空公司稱飛艇降落需要安全又廣闊的機場,而駐紮機場的守備力量必須是明國計程車兵,這就涉及到了駐兵權。
此時的歐洲雖然還沒有“駐兵權”的說法,不過保羅瞬間就理解了這個詞的意思。
但他無法保證議會能同意讓明國士兵在本國首都駐紮。
在三十年戰爭(1618 - 1648)期間,很多外國軍隊在神聖羅馬帝國內駐紮。
其中有瑞典、法國和神羅內部的多個邦國的軍隊,但這些軍隊只是因為戰爭而臨時部署,並非常態。
沒有議會的全權授予,保羅覺得每一分鐘的談判都無比煎熬。
最後還是朱皇帝拍板決定,明國的使臣可以攜帶國禮一同前往荷蘭。
如果他們同意修建機場並允許駐兵,那就把國禮獻上。
那麼在歐洲其他國家申請航線之前,荷蘭會是唯一能夠通航的國家。
要是荷蘭國家議會不同意,那就當是送霍克回國,該履行的商業合同依然不變。
大明也不會因此而怪罪荷蘭,畢竟兩國友好交往講究情投意合,關係是不能勉強的。
保羅對此沒有任何異議,朱逢春看向旁邊的商業部官員,示意他們準備相關的協議草案。
保羅見皇帝如此好說話,果然提出想要購買手機。
他們和英國人早就從葡萄牙那裡聽說,明國有能夠千里傳音的東西。
尤其是和徐天聯絡上之後,經常看到他用那個小黑方塊和遠方的同事交流,羨慕得直流口水。
只有他們這些遠渡重洋、離家萬里的人,才真正明白千里傳音是多麼珍貴的寶貝!
大明商務部的官員先是搬出電信條款,上面明確規定,不得向外國人出售手機,更不能為他們提供電信服務。
碰了一鼻子灰的保羅只好再次向皇帝求助。
朱逢春裝作很為難的樣子,思考許久才讓商務部特別批准兩部黑白屏手機。
即便知道一部手機要一萬元(相當於一萬銀幣)的價格,保羅還是咬咬牙買了下來,錢直接從貸款里扣除。
對他來說,一元能通話 100 分鐘的話費其實一點都不貴。
這可比在兩大洋之間來回奔波省錢多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