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頁(第1/3 頁)
行刑臺
一項新法令公佈了,被刻在一個石碑上,取代了鹹陽宮廣場中央的&ldo;商鞅之法&rdo;石碑:對於國家的法令,有敢妄加評論的,按本法令論處。具體來說:
一、大庭廣眾下所議論的,臉上刺字,服三年苦役。
二、結夥議論的,剃頭,臉上刺字,服十年苦役。
三、在結夥議論中有指向偉大天子的言論(比如議論阿房宮、驪山陵、空中通道、開採丹礦、派遣船隊尋找新大陸和描繪正確的世界地圖)的,貶為終生奴隸。
四、在上述行為中有顛覆國家的嫌疑的,遊檄、士兵有權執行&ldo;棄市&rdo;,即當街斬首。
五、引用古代所謂&ldo;仁政&rdo;來指責當今萬歲萬歲萬萬歲之真正仁政的,視其情節輕重,夷三族至夷九族。
六、古書除了惑亂民心已沒有任何價值,故從本法令頒布之日起十五日內收繳民間書籍(包括但不限於詩集、禮儀書、神話書、諸子百家、未得到官方認可的史書及自己撰寫的書籍,但不包括醫藥、桑蠶、農耕方面的書和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的占卜書,以及官方認可的秦國歷史書籍)。
七、取締一切民間學派及私立學館。
於是百里冬的藏書被沒收了,包括但不限於他自編自寫的太陽國故事;東郭家的藏書被沒收了,包括但不限於田雨打算流芳百世的《東郭讓子譜》,另外,圍棋學校也被勒令停辦了。這僅僅是個開始。
抓逆黨才是正事。逆黨的特徵沒在臉上長著,朝廷想到的辦法就是查符傳‐出門不帶符傳的人有可能是逆黨。這兩樣東西有沒有關係,他們沒想過,只覺得不帶符傳是人類的一種反常行為,不抓反常的人又能抓誰呢?於是遊檄戴著黑色的高帽子站在馬路邊觀察行人,如果有人慌神或看到他就回頭,就叫住這個人,要符傳(當初沒有規定把戶口燙在臉上實在是那個書佐的疏忽,給遊檄們造成了多大的工作量啊)。在掏符傳時不要太得意,否則他們會把符傳扔到河裡或用腳跺碎,再問你有沒有,然後阿房宮工地就又多了一個人手。他們在烈日下辛辛苦苦地站了一天,應該體諒他們,只有這樣才能完成抓人的指標。白天沒有完成指標,他們還要熬夜去砸門呢,請配合他們的工作,不要因為符傳沒辦好就跳牆逃跑,否則他們還要辛辛苦苦地追。在他們的眼裡,沒有活人,只有木牌子,只要木牌子缺失(包括但不限於被他們跺爛了),就可以認為這個人不存在,他的家、他的親人、他的財產、他紮根秦國多少代奮鬥得到的社會地位……都不存在,一個體面的醫生可以立即到驪山陵去搬木頭。證件,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發明,在這種事情上大顯神威。
只有一種情況不需要證件,就是&ldo;棄市&rdo;,那就是在大街上把一個人砍死,棄之於市井之上,這個&ldo;棄&rdo;,大概是幫他放棄那受苦受難的人生吧,也許是代表人類拋棄他。反正拋棄了,不用多廢話了,羈押、審訊、宣判這些勞什子都免了,一刀劈了就完了。按第四個&ldo;包括但不限於&rdo;,遇到結夥從事顛覆活動的,遊檄有權執行&ldo;棄市&rdo;。遊檄們跑斷了腿也沒找到逆黨在大街上搞活動,於是由軍隊抽掉了一批人馬組成臨時執法隊,穿便衣在街上巡邏。他們都上過戰場,砍下別人的頭,血噴三尺噴到自己嘴上也不會嘔吐,但他們還有起碼的良心‐如果那些在街頭聊天、在自家院裡喝酒的人沒有拒捕的意思,他們可以先把人帶回去審訊再砍腦袋,反正結果一樣‐人頭換算成爵位,這和抗擊匈奴戰爭中一樣。田雨把這些事告訴百里家和東郭家後,一家人吃飯都不敢在一起了。
在鹹陽宮廣場中央,挨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