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第2/5 頁)
來,她倒是一直不會唱歌,雖然KTV進的多,但是每次唱都跑調,以前追她的男生,在一段極其難聽的歌聲後,還要誇她唱得好聽,如月當時自已聽了也覺得是件痛苦的事。
所以為了不讓自已也不讓別人痛苦,她進KTV,一般只聽別人唱。反正來玩的人,大部分都是麥霸,在包廂裡做一個沉默的聽眾,是會受很多人歡迎的。
有個室友,唱歌難聽程度空前絕後,如月和她比起來倒是天籟了。可是她跟如月不一樣,每次只要去唱歌,一定要搶麥,而且必唱成名曲,一首由李清照的詞改的歌,什麼燕子回時,月上樓臺,一處相思,兩處閒愁。
此時此刻,她又在唱這首歌了。
曲調極慢,一個字有時又拖得長,她還自創帶著顫音,月——上——樓——臺,從四聲到三聲再到四聲,彷彿聲音在極費力的走一條下坡上坡的路,聽得人都覺得她辛苦。
一諾在那裡聽得直笑。
如月也笑起來。怕一諾不習慣,便對他道,你要是不喜歡聽,我跟我室友說一下,讓她們玩,我們先走?
一諾搖搖頭,說道,一起走吧,請他們客,哪能自已先走的。我無事,跟你聊天好了。
恩,好。一諾,你有沒有特別要好的朋友,妖子是我最好的朋友呢。
如月指著前面拿過麥唱得正歡的妖子。
一諾笑笑,說道,當然有,而且不止一個,有六個。
六個?
恩,而且一個比一個帥。小七最帥了。比古天樂帥多了。
真的嗎?
恩。我們七兄弟,屬他最小,但是由於他太帥了。每次見面就要把他打倒在地上,然後踩他的臉。他總是用手捂著臉在地上垂死掙扎。事後站起來憤怒道,為什麼每次都要踩我的臉!我們幾個就說,誰叫你長得那麼帥,實在看不慣。
唔,你們好變態。
哈哈。恩,他最小嘛,偶爾欺負一下是難免的,不過那小子現在也厲害了,現在是黑老大,前陣子還給我打過電話了呢。
一諾不由想起從前的歲月。小七比他小二歲,他十六歲當混混時在天橋下認識的。他的第六個小弟。
那時候苦,有時候吃了上頓愁下頓,保護費收不到,成天在街上沒日沒夜的逛,像無頭蒼蠅,小七從其它混混手裡靠打架搶到錢,先買了吃的,寧願自已餓著,也要先給他吃。
實在是很講義氣的兄弟。
()免費電子書下載
不過現在總算也混出人樣來了。如果不是小七隻適合混黑道,他倒真的是想把他帶出來。小七這人初中沒讀完就輟學了,沒學歷沒技能,又沒親人,父親早死,母親把他丟給自已的弟弟就遠走他鄉,再無音訊。小七的舅舅待他不好,家裡丟了點吃食,都要懷疑到他頭上去,最後導致全村的人都防著他,把他當小偷,村裡丟個南瓜,直接問到他頭上來。七八歲的孩子竟然成了人人懷疑厭惡的人。從小沒有愛,對這社會只有恨和敵意。所以最後跑了出來,成了混混。下手無情,又快又狠,又仇視社會,極具報復心理。再加上對打架有天賦,不管多少人,只要他出手,哪怕是一對多個,到最後渾身是血,他也能打贏。用他的話說,就是,我只適合混黑社會,我生下來就是混黑社會的。
一諾的電話響了起來,是李靈的。
他沒有接,發條簡訊過去,我過兩天回公司。有什麼事?
有資訊回過來:只是擔心你,公司一切都好。
一諾看了一眼,沒有回資訊過去。
室友們唱完歌,結賬回去。
一群女生圍著老闆砍價。一諾在那邊笑,她們好心好意的要替他省掉十塊錢。
在他眼裡,覺得實在是很好玩的事情。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