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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比活人清醒,她不會帶走女兒,要讓她留在他身邊。
不可否認,他真的鐘愛那膚色,望著孩子有一種死而復生的心得。天嬌的死一下子都凝在孩子身上,它陪著母親走過最後的時刻,等到母親的子宮碎了,它還活著。他忽然很愛這個孩子,覺得一切都值得。
死人總要成灰,他抱著熟睡的女兒,開啟棺蓋,把孩子放在她身邊,她沒了命也沒能見上孩子一面,今天她就要被貼在冷冷的石碑上,他還是不忍心。孩子在冷氣中很快醒來,在她耳邊哭得很響,他俯下身,對著棺中的女人,
“我們的女兒叫念盈,思念滿盈”
孩子被抱起來,他看出她心裡的不捨,取了左手的血紅櫻換女兒一命。在她額頭一吻,兩人都冷冰冰。
他習慣了一程又一程,這女人死了都沒看清。
生命裡的寂靜從不讓他憂心,他單單收了她的骨灰把她一個人放在地下,放了一束花,白色,鞠了一躬,抱著女兒,回到了自己的家。
他面對她的死,卻從未想過自己的死,他像完成一個自己的任務一樣為那個女人收屍,她死了,反倒真實了,他總可以承認她是他的女人了。
左手鏤空了,無名指閒逛著,他又活了一次。
孩子卻是活的,鮮活的,在保溫箱裡悠悠地吮著自己的手指頭,醫生說這孩子雖然早產,體質卻非常好,屬於生命力極強的少數,已經會吮吸了,每天一個人偷偷練習,成績突飛猛進。
她佔了她母親的命,生來很硬氣。
生命的歡喜他一個人佔了,他是很喜歡這個孩子,和血緣沒什麼關係,單單是喜歡,近乎痴迷。別人都以為是孩子的母親,錯了,這孩子在他心裡並不是她母親的延續,和她母親一樣的位置,讓他心疼的,讓他不忍放棄的,讓他拼命保護的,下一步棋,小小的。
他親自照顧孩子,望著她,滿臉溫情,想著她漸漸長大,會走會爬會講話。他第一次感受到這麼直接的滿足,看她小小的手變得肉乎乎,睜開眼睛充滿新奇,淌著口水,睡著時嘴還不停吮吸。生命真的這樣神奇,還剩下她陪他相依為命。
一切都退回到原點,沒有沈女士,沒有向天嬌,唯獨多了一個孩子。
有一件事想來卻真的讓人頭皮發麻,孩子滿月那天,他求她,愛爾莎,和他*,一次就夠了。愛爾莎沒有拒絕,給他一個安全套。
愛爾莎說他變了,他像一個男人了。
他專心當起好爸爸,儘管在別人看來心酸又感動。畢竟一個男人每天給那麼小的孩子換尿布,餵奶,洗澡是很不容易的。他樂呵呵的,從不覺得是折磨抑或是難過。女兒很乖,比她母親可愛。
辛苦是一定的,他漸漸明白了什麼,也忘記了什麼。
那孩子很喜歡愛爾莎,見了她便眉開眼笑,在她懷裡也很少哭鬧。愛爾莎把它當寵物一樣寵著,餵食,洗澡,弄乾後還給他。她說自己是孩子的乾媽,她答應過孩子的親媽。
所有人都可憐他,除了愛爾莎,她只可憐那個孩子。
她陪他走過許多,孩子生病了,總是她一夜一夜替他抱著哭鬧的孩子,直到孩子在她懷裡睡去,她也靠著他睡去。她望著燒得像火炭一樣的孩子忍不住哭,他也心疼,只是多了幾分從容,不是所有難過都可以拿眼淚衝鋒。
他無名無分受著她的施捨,談不上感動,也不是快樂,像是理所當然的,卻也真是沒想過別的。她只是偶爾來看看孩子,就和男友回去了。他望著她離開,怔怔地幾分鐘就過了。
而她卻要和別人私定終身,那個在小鋒離開她之後給她肩膀的男人。她打電話告訴他她給孩子找了個乾爸。
孩子睡了,他一個人看夕陽,他的手指有些殘破,女兒還是費了他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