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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東海:郡名。參見34·14注。張霸:參見55·9注。百篇之序:指一百篇《尚書》殘存下來的各篇的序言。
(19)空造百兩之篇:參見36·8注。
(20)秘百篇:指宮中秘藏的一百篇古文《尚書》。
(21)白:上報。當:古代判罪叫“當”。
【譯文】
解說《尚書》的人,有人認為它有一百零二篇,後來遇到秦朝焚燒《詩》、《書》,遺存下來的只有二十九篇。說秦朝焚燒《詩》、《書》是對的,說《尚書》本來就有一百零兩篇就錯了。《尚書》本來有一百篇,是孔子用來傳授學生的。遇上秦朝採納李斯的建議,焚燒五經,濟南郡的伏生抱著一百篇的《尚書》隱藏在山中。漢文帝時,開始設立博士官傳授《尚書》。伏生從山中出來以後,漢文帝派晁錯去跟伏生學習《尚書》二十餘篇。伏生年老死去,《尚書》因此殘缺不全。晁錯將《尚書》傳授於倪寬。到漢宣帝時,河內郡的女子拆舊房子,得到失傳的《易》、《禮》、《尚書》各一篇,把它們呈奏給朝廷。漢宣帝交給博士們傳閱,這以後《易》、《禮》、《尚書》又各增加了一篇,而《尚書》二十九篇才確定下來了。到漢景帝的時候,魯共王拆毀孔子的教授堂來修建宮殿,在牆壁中得到了百篇《尚書》。漢武帝派使臣去取來看,沒有誰能讀懂,於是就把它秘藏在宮中,外間不能得見它。到漢成帝時,徵求能治古文《尚書》的學者。東海郡的張霸根據百篇《尚書》的序言,憑空編造出一百零兩篇本的《尚書》,把它獻給漢成帝。漢成帝就拿出秘藏的百篇本《尚書》來校對百兩篇本全都不相符合,於是把張霸交給司法官吏去審問治罪。司法官吏上報張霸的罪當判死刑,漢成帝看重他的文才而沒殺他,又愛惜他的著述而沒銷燬它。所以一百零兩篇本的《尚書》流傳在世間,傳閱見到它的人就說《尚書》本來有一百零兩篇了。
【原文】
81·3或言秦燔詩書者,燔《詩經》之書也,其經不燔焉。夫《詩經》獨燔其詩。書,五經之總名也。傳曰:“男子不讀經,則有博戲之心。”子路使子羔為費宰,孔子曰:“賊夫人之子。”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讀書,然後為學?”五經總名為“書”。傳者不知秦燔書所起,故不審燔書之實。秦始皇二十四年,置酒咸陽宮,博士七十人前為壽。僕射周青臣進頌秦始皇。齊人淳于越進諫,以為始皇不封子弟,卒有田常、六卿之難,無以救也,譏青臣之頌,謂之為諛。秦始皇下其議丞相府,丞相斯以為越言不可用,因此謂諸生之言惑亂黔首,乃令史官盡燒五經,有敢藏諸書百家語者刑(11),唯博士官乃得有之。五經皆燔,非獨諸家之書也(12)。傳者信之,見言“詩書”,則獨謂經謂之書矣(13)。
【註釋】
博:通“■(bó柏)”。古代的一種棋戲。博戲:這裡指遊手好閒,不務正業。引文不知出自何書。
子路:參見8·3注(15)。子羔:參見26。19注。費(bì閉):春秋魯地,在今山東費縣東北。宰:地方小官。
以上事參見《論語·先進》。
二:據《史記·秦始皇本紀》及本書《語增篇》當為“三”。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
咸陽宮:秦都咸陽城內的皇宮。
博士:參見3·3注(13)。
僕射(yiè夜):官名。這裡指博士僕射,是博士的長官。周青臣:參見25。18注。淳于越:參見25。18注。
卒:同“猝”。田常:參見29·8注。六卿:指春秋後期晉國的範氏、中行(hánq杭)氏、知氏、韓、趙、魏六家世卿。他們掌握晉國大權,後因相互兼併,範、中行、知三家先後被消滅,韓、趙、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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