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嫌疑(第1/2 頁)
馬小云是誰?
如果放眼全國來看的話,他就是芸芸眾生中,一個很微不足道的小人物。
但在江州市本地,這個名字絕對是如雷貫耳,乃至前世孟尋出獄以後,都時常聽到有人提起這個名字。
當然也不是什麼美名,在官方檔案的定義中,馬小云也就是個殺人犯而已。
而且還是那種性質十分惡劣的重大殺人犯。
馬小云所犯的罪其實也不復雜,就是在大庭廣眾之下,公然槍殺江州市首富袁泰明。
當然事後結果是,他並沒有成功把袁泰明給槍殺掉。
但袁泰明也不是毫髮無傷,他的親侄子袁正彪為了保護他,被馬小云手中獵槍當場給打成了殘廢,下半生只能坐在輪椅上靠尿袋生活。
還有兩名保鏢是當場斃命,人還沒來得及送醫院,就因為失血過量而死。
而之所以說這起案件性質十分惡劣,除了有重大的死傷人命之外,更重要的是,馬小云是在眾目睽睽之下,開著車強行就衝進了世紀大皇宮內,對袁泰明進行槍殺。
根據事後警方的調查,在這次重大血案發生過程當中,馬小云足足打出了,將近一百發的獨頭子彈。
也就是馬小云,還沒有徹底喪失人性。
他在行兇的過程中,有意剋制著無辜人員傷亡。
不然那天晚上,世紀大皇宮內,怕是真的要被殺的血流成河,成為江州市有史以來,傷亡最大的刑事案件了。
由於這起案子,影響實在太過惡劣,在江州市司法機關的重判下,馬小云一審就被判決了死刑。
幾個月後,最高司法機關對此案死刑審批透過。
馬小云次年就被執行了槍決,為他自己的暴力犯罪行為付出了代價。
其實坊間也有過小道傳言,說是在對馬小云執行死刑槍決時,官方有人員問他,有沒有什麼話要帶給家人,馬小云只回答了一句。
[我不害怕死亡,我只是怕沒臉下去見我大哥,他對我說過,人出來混要講義氣,可我卻沒有做到,把害他的人一起帶走,如果再給我一次選擇的話,我會提前一天就行動,這樣袁家父子倆就逃不掉了。]
這句話說完以後,馬小云就被押赴刑場,槍決而死。
這一年,他才二十三歲。
要是從對社會的貢獻角度來說的話,他可能連一個環衛工人都不如。
但他卻做到了感恩如一,哪怕是在生命最後關頭。
他也沒有忘記,那位大哥對他說的話。
我們出來混要講義氣,吃了人家的飯就要為人家辦事,不能做個白眼狼兒。
隨著有關馬小云的事蹟,不斷在腦海中浮現而出。
孟尋也是徹底明白過來,為什麼在前世的時候,他沒有聽過馬六這個名字了。
不是因為馬六離開江州了,而是在他出獄之前,馬六就已經受槍決而死。
如果按照時間線來推算的話,馬六應該是在他被判入獄的三個月後,犯下的大案。
那個時候孟家所有的產業,基本上全都已經被袁泰明給掠奪乾淨了。
恐怕也就是在那種無望討回公道的情況下,馬六這才選擇了用如此極端的方式,給陳文軍和孟家進行復仇。
哪怕是他心裡很清楚,就算是復仇成功了,他個人也不會有什麼好下場,但他還是毅然決然做出了這個選擇。
“操!”
孟尋在理清所有前因後果後,只覺心裡這一刻,都要快被生生的給堵死了。
前世他總以為自己,就是最大的受害者,但卻在他看不見的某個角落內,有一個叫馬六的人,為孟家付出了自己鮮活的生命,而他直到死亡的那一刻,都是一無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