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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丞相一表如何?”
皇上正想一聞,說道:“方丞相,朕聞你以一人之力,力退千軍萬馬,剛才見你一展雄姿,果然名符其實。朕倒要聽聽,如果兩國真的合併,你到底有何高見?”
方陽見皇上的那股傲氣已然消去了大半,先不管他心中是否真的願意接受合併,自己必須先將自己跟本國皇上和眾位朝中大人商榷好的方案說來與他們聽聽。
於是他說道:“皇上和眾位大人容稟,關於合併之具體方案,在這方陽先跟大家說說,這只是利茲國單方面的大略方案,僅供參考,具體方案自然得兩國共同協商。”
不光皇上,滿朝文武都極欲一聞,皇上說道:“方丞相但說無妨,先將方案說了,我國上下自會斟酌。”
方陽繼續道:“第一,兩國之君,到底由誰來主政,自然既不是由哪一國說了算,在下先前也有說,能者主政,既德又能者更應主政。這也不是由哪一人說了算,還是合併後國之人民說了算。合併後,兩地的朝廷官員自然也是能者留任或升任,無能者不用,德能兼備者更要用或是重用。”
繼續道:“第二,關於合併後國家之名稱,可取利桑國或是桑利國,在下與敝國皇上及朝中眾位大人早有商量,覺得取桑利國更好聽些,也表示利茲人民對桑巴人民的尊重。”
方陽正要繼續往下說,皇上打斷道:“請問方丞相,關於由誰來主政,你說由人民來決定。這人民這樣人口眾多,他們又怎樣來決定?”
方陽答道:“皇上所慮極是,這方面方陽也與吾皇及朝中大員們討論過,我們的討論結果如下:由桑巴國和利茲國各考選三百名文士,互相監考閱卷。然後由兩位主政候選人當眾講演施政綱領。再由這六百名文士組成投帛院,進行不記名公開投帛,得帛多者主政。”
聽後,桑巴皇上站在案前沒有出聲,方陽繼續說道:“至於軍隊如何安置,兩國合併後軍隊自然要裁減三分中的一分。軍隊官兵要互相參入,即每處軍中既要有利茲的官兵,也要有桑巴的官兵。至於被裁減的官兵,要發給適當的安家費用。”
方陽正滔滔不絕地說著,皇上突然問道:“方丞相,按你之說,一旦某人主政之後,就永久地主政嗎?”
第二百一十二章 高談闊論
方陽搖了搖頭道:“並非如此,可以五年為一任期,即每五年重選一次國君,可以立法規定一人最多隻能任兩屆或三屆。這樣,誰將國家治理得好,就更能得到人民的支援,連任的機會就更大。”
略停了一停,方陽又繼續道:“兩國合併後,可將桑巴的居民遷一部分到利茲來定居,也可將利茲的居民遷一部分到桑巴來定居。更重要的一點,要是能將土地重新分配,讓每個務農的國民都有自己的土地,便更能安居樂業。”
說到此,方陽停頓了一下,看了看朝中各位大人的反應。見他們個個面色凝重,想必是不捨將自家的田地拿出來分了。
見此,方陽繼續道:“當然,這些只是利茲朝廷的單方面構想,如果桑巴朝廷能提出更好的建議,相信利茲人民一定會予以支援。”
皇上聽後說道:“方丞相,你人雖年輕,但想法確實不少。只是此種方法行得通與否,還有待細細斟酌。”桑巴皇上此言一出,不難看出,他還是眼光深遠的。
方陽接著說道:“兩國合併,並非一朝一夕之事,需要雙方共同商議。以在下的看法,可分三步走。第一年,實現在名義上合併,兩地暫且分治。然後加強兩地人民的自由往來,增進兩地人民的情誼和文化交流。”
繼續道:“第二年,可互派官員協助地方行政管理。這樣可互相學習,取長補短。第三年,考選文士,選出國君,並實現實際合併。合併後再進行軍隊統一編制。”
老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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