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第2/5 頁)
“好哩,萊兒這就去找俊逸,讓他改一改。”
廣肇會館裡,彭偉倫把俊逸起草的商約朝几案上輕輕一放,不無歎服道:“從商約上看,俊逸兼顧了各業各行各公所的利益,倒也不失公允。我們給他出難題,想不到他來個不偏不倚,啥人也不去得罪,是個能人哪。”
“可是,”馬克劉一臉怨懟,眼睛盯住商約中重重圈起來的地方,“彭哥給他擬好的十二條中,這三條,也是我們最關心的三條,他一個也沒列入。彭哥,我們要不要再附上?”
“不必了。”彭偉倫搖頭道,“細審這條款,俊逸沒有使用分別心,很不得了。如果推斷不誤,魯俊逸必是一式二份,一份給我們,一份給了姓查的。商約草稿本無偏倚,如果我們額外新增,且新增的是對我們有利的,就會給那姓查的留下口實,他要四處張揚,選舉中就會於我不利。”
“彭哥說的是。我這就讓人抄錄一份。”
“不用另外抄錄。”彭偉倫略略一想,撲哧笑道,“姓丁的讓我們兩家各擬商約,原本就是心懷叵測。我們就將這原稿交給他,如果姓查的也是這般想法,兩份稿子就會一模一樣,齊擺在老傢伙面前,也讓他多個掂量!”
“呵呵呵,彭哥高見!”馬克劉豎拇指讚道,“彭哥,我已照您吩咐,把那筆業務交予茂升了。”
“倒也不必性急。好事體要慢慢做才是。”
“哦?”
“不瞞你說,與洋人商約倒在其次,商會選舉才見真章,尤其是總理、議董人選,我們廣肇一定要拔得頭籌,不能輸給四明!”
“彭哥說的是,”馬克劉應道,“無論如何,商會總理,必須是彭哥!”
“有難度呀,”彭偉倫凝起眉頭,拿起章程,“從字面上看,在第五條裡的所有規則中,基本照搬西式,貌似合理,但在關鍵處,俊逸是有偏心的。”
“哪一處?”馬克劉急問。
“就是這個會員資質。”彭偉倫指著章程道,“你看,各行幫年捐公費一百兩者,得薦一名會員,二百兩者得薦兩名,三百兩以上者得薦三名,普通會員年交公費十兩。這是顯明的偏袒呀!”
“這……”馬克劉撓下頭皮,“偏在何處,我哪能沒看出來呢?”
“甬人多是小商小販,門檻越低,他們的人數越多。此為一。甬人主要經營商品批零,包括南北貨,控制不少小行小幫,每個行幫都來推薦會員,與我們更是不利,此為二。”
“彭哥講的是。哪能個辦哩?”
“你去找俊逸,讓他把入會門檻增高就是。商會是何等神聖地方,交十兩銀子就能入會,只怕連街頭癟三也有資格進門。”
“增高多少為宜?”
彭偉倫略一思索,斷然說道:“在原來數字上乘以三。”
“好咧。”
車康、士傑將廣肇、四明的商會籌辦材料分別交給如夫人,如夫人匆匆覽畢,頭有點兒大,皺起眉頭轉呈丁大人。
作為與洋人談判的首席代表,丁大人首先要看的是商約草案。他看完一份,急不可待地去看另一份,先是驚訝,接著是驚歎,再後臉上現出微笑。
“老爺,您不覺得奇怪嗎?”如夫人指著兩份材料,“兩份草案一模一樣,連紙張、墨水都是相同的,筆跡也似出自同一個人。”
丁大人微微點頭。
“老爺再看!”如夫人指向兩份商會的籌建章程。
丁大人一一看過,放在桌上。
“紙張、墨水、字跡,也是完全相同,兩份草案都是六條,且每一條的標題也都一樣。”
“是哩。”丁大人呵呵笑出幾聲,誇讚道,“看來這兩家坐到一起了。能坐到一起,是好事體哩。老夫立此商會,為的就是這個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