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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基金,和mb的接觸遲遲沒有進展,他們理所當然會選擇另外的道路——培養一家新的社交媒體。當然,我知道mb在智慧財產權保護上做得非常好,但你要知道科技是沒有邊界的,市場才是有限的。
所以,我覺得你應該更多地為mb的未來考慮一下,不要因為短期的利益而犧牲掉mb長遠的發展。”
佩奇提出的這兩點。都非常的重要。
blogger的營收也超過了6。5億,年盈利6000萬左右,按照40倍市盈率,估值也超過了20個億。這對谷歌來說已經是不可忽視的了,而且blogger在營造網上百科圖書館、blog、主題交流區等領域的領先地位,讓它毫無疑問成為了優質資產。blogger手上的30%mb股權,同樣讓人垂涎。
所以如果能夠將這一項編入谷歌的上市資產。顯而易見,能夠加大ipo的成功率和發行價。
只是這個價碼怎麼談,肯定有一段時間的扯皮。畢竟谷歌和blogger的成長度沒有人弄得請,一起上市之後,就更加沒法衡量。如果按照目前的估值,丹尼爾在blogger的16%股份,也就只有3、4個億,和馬克在谷歌中所持股份相差不多。
這就讓丹尼爾有一點落差了。
目前谷歌在blogger中其實是有控股地位的,埃文作為創始人目前只有12%左右的股權,谷歌有52%左右,丹尼爾的投資公司是16%,剩下的就是紅杉資本的20%。但是之所以谷歌需要透過協商來解決這一個問題。
是因為當初各方投資的時候,合同裡是預定公司的運營管理權還在埃文的手中,除非75%以上的投票權否定這一約定。
這就要求,必須有其中三方同意這一決策。紅杉資本是投資谷歌的主要風投之一,所以他們也是推動谷歌ipo的最重要的力量。但是兩家之和也只有72%,聲譽的28%股權在丹尼爾和埃文手中。
相對而言,從埃文那裡收購也難得多——因為這意味著blogger完全被谷歌消化掉了,埃文即便留任blogger也只能成為谷歌某一個產業部門的負責人,這讓身為創始人的埃文肯定很難接受,畢竟這不是兩年前,blogger幾乎無以為繼的時候,現在blogger的發展前景非常好,他們甚至能夠獨立上市。在這種前提下,放棄自身的獨立性,是很難的。
那麼,轉而從丹尼爾這裡下手,就要簡單的多。
畢竟,對於丹尼爾來說,blogger的16%並非他的主要投資。
況且,谷歌的原始股也是很有吸引力的,能夠置換成谷歌的股票,丹尼爾未必會覺得自己虧了。所慮只是,丹尼爾需要考慮埃文的態度,他畢竟不是純粹的風險投資,以上市為賺錢的目的。他當初投資blogger,是為blogger取得新生起到關鍵作用的。
至於第二點,谷歌的意圖就更加明顯了。
雖然他們沒有明確說自己希望稀釋掉丹尼爾的股份,但斥資2億進入mb的話,按照mb目前的估值,稍作溢價,可以取得10%的股份,其中的7%需要丹尼爾讓出來。而他如果想要阻止這一注資對股權產生影響,就必須對應3:7的股權比例,出資4。67億左右,以平衡掉谷歌的出資。
他肯定拿不出這筆錢,按照谷歌方面的規劃來說。
但可惜,目前丹尼爾不缺少現金。
因此,這兩點總的來說,對丹尼爾都算不上什麼難題。
但他當然不能這麼跟佩奇說。那樣他就比“技術男”還“技術男”了。
喝了差不多半杯咖啡,丹尼爾才像是考慮良久的樣子。
“佩奇,我先說說你們的要求,”丹尼爾組織著自己的語言,“b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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