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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切順利,等她畢業時,何明楓應當已經拿到碩士學位了,他說一拿到學位就回來和她結婚,有這樣一個優秀的老公罩著,黎喧只須當一個賢妻良母,學歷做什麼?不過是錦上添花罷了。
吃過午餐後,她們各自散去。
黎喧回到住處,對面的學弟已經走了。他在她的書桌上留下一個木質的相框,裡面放著一張他在合歡山上拍的照片,背景是白花花的一片雪,他穿著一件墨綠色的翻領毛衣,一條黑色的牛仔褲,臉上燦爛的笑容,幾乎可以融化那片雪。
他的相框與何明楓並放著,下方壓著一張紙條:
親愛的喧:
我可以告訴你N個我比他好的理由,你可以比較看看,有一天,你會發現,我真的比他適合你。
愛你的紹華
黎喧只是笑笑,將紙條放進抽屜裡的最底層。
這時電話突然響了起來。
“喧,你昨天晚上跑哪裡去了?害我一個人獨守空閨。”他的語氣哀怨。
“你佔著我的床,我當然只好睡街頭。”黎喧感到頭疼。
“真對不起你啊!今天晚上讓我請你看場電影好不好?”
“我只想好好地睡一覺。”她實在不想招惹這樣的男生。
“你陪我看完電影,我再陪你睡覺。”
他在和她交換條件嗎?怎麼聽起來都是她吃虧。
“不必了,我把這個好機會讓給你的直屬學妹。”真是的!都已經有一大票女朋友了,還來擾亂她的生活。
“這樣不行,我可以跟任何一個女孩子看電影,卻只想跟喧睡覺。”
什麼跟什麼嘛!她真想罵他一句,隨即又放棄,對於這種“情聖”,她只能敬而遠之。
“你那張照片很帥,我也相信你有N個優點,但是我愛明楓,包括他所有的優缺點。”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這樣說,明知道方紹華也許只是在開玩笑,她還是無法縱容他有這樣的舉動。
電話那頭沉默了片刻,害黎喧一顆心七上八下。
“唉喲!”他突然大叫了一聲。
“怎麼了?”她在電話這頭心急地問。
“踢到鐵板了,腳好痛!”
黎喧忍不住笑了出來。他怎麼可以這樣可愛!讓她無法真正對他生氣。
“今天晚上有一場吉他社主辦的演唱會,等我唱完之後,大約九點吧,我回宿舍接你,然後一起去看午夜場的電影,OK?”
他仍一意孤行,完全沒有將她的話放在心上!
掛上電話後,黎喧有種奇異的感覺。這個學弟很迷人,像陽光一般,暖洋洋地照進她的心房,讓她漸漸地失去基本的防衛能力……
這天晚上,方紹華果真回宿舍接黎喧一起去看電影。然而,到了電影院之後,她才知道他不止約她一個人,他另外還約了幾個吉他社的社員。
“這位是國貿系的學姐,我的鄰居。”方紹華這樣介紹黎喧。
黎喧原以為只有她和方紹華兩個人,沒想到會是這樣的場面,讓她有些尷尬,又有些許的放心,只是弄不清方紹華為何要約這麼一大票人一起看電影。
黎喧在這票人裡面看見一對不友善的眼光——來自一位長髮女孩。那女孩主動靠到方紹華的身旁,像在捍衛她的所有權。
黎喧搖搖頭,想起那個晚上方紹華在躲避的那個女孩是不是她?或者還另有其人?他的生活可能超乎她想像的複雜。
他們看的是一部恐怖片,而那位敵視她的女孩就坐在方紹華左手邊,只要出現恐怖的畫面,她就大聲尖叫,然後鑽進方紹華的懷中。
方紹華一手摟著那個女孩,另一隻手還可以緊緊握住黎喧的手;黎喧感到一種前所未有的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