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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雖然才不過三百八十年,紐約顯然也不是一天造成的。可是由於它那獨特的自然與人為因素,它的發展速度卻無比驚人。你不妨回憶一下,荷蘭殖民曼哈頓幾乎與殖民臺灣同時。
自然方面,紐約市擁有第一流的深水、內陸、不凍港口,正好位於一個深水的潮水灣(東河)與偉大的哈德遜河的出海口。人為方面,早期的殖民定居者前來的意圖,除了生存之外,所有活動只有一句話“貿易”!他們雖然沒有找到中國和香料,卻找到了一個新大陸和毛皮。這自然與人為的兩個因素無可避免地決定紐約的未來,從一個只有幾戶人家的荷蘭交易站,不出三百年,變成一個人口來自全球每個角落的國際大都會。不論日後紐約以什麼聞名於世,有多少個第一,都是從這個簡單的事實開始的。
荷蘭殖民時期(一六二六~一六###),紐約並不是一個重鎮,至少前半期不是。從最南端(今天華爾街一帶)到最北端,不過一千五百英尺(約457米),定居者不到三百人。非但如此,為開發這個新世界而另創的荷蘭西印度公司所建立的“新阿姆斯特丹”(New Amsterdam)第一任總督彼得·米奴伊特(Peter Minuit)在一六二六年,以相當於二十四美元的代價從印第安人手中買過來的曼哈頓,曾一度瀕臨破產。下半期稍微好了一點,除了交易毛皮之外,開始有了農莊、果園,也有了十幾條道路、一些碼頭、房舍和風車。但這個新阿姆斯特丹掙扎了不到五十年,連打都沒有打就向乘著四艘軍艦前來進攻的英軍投降了。
荷蘭最重要的貢獻(當然是對歐洲白人,而不是對原住民印第安人來說),是在曼哈頓及其四周十幾個所在建立了永久殖民點,並容忍其他歐洲國家的移民。另外最重要的(好壞暫且不談),只能說是影響,是它最奇特的有形後果——直到二十世紀初,下曼哈頓金融區所升起的一幢幢摩天大樓,仍舊沿著十七世紀新阿姆斯特丹時代留下來的一條條狹窄街道,衝向天空。
英國殖民時期(一六###~一七六三),新阿姆斯特丹因英王查理二世將此一殖民地贈送給他弟弟——約克公爵,而改名為紐約(克)(New York)。地位雖然有了改變,重要性也增加了,但就商業貿易來說,幾十年下來仍比不上北邊的波士頓和新英格蘭,也比不上當時的商業中心費城,或南方產棉和菸草的殖民地。然而,英國接收時只有一千五百人的紐約,第一年就有一萬人移民來此,而到十七世紀末,人口已達兩萬。紐約首次感到人口和發展的壓力,並開始整頓,將諸如屠宰、製革等汙染工業趕出市區。也就是說,趕到今天下百老匯市政府一帶。
十八世紀中期的紐約經濟已經發展到商業和農業各佔一半,同時還有了報紙和言論自由、商業交易廳、圖書館等等。一七五〇年,英國劇團甚至在曼哈頓上演過莎士比亞。一七五四年又設立了今天哥倫比亞大學的前身——國王學院(King’s College)。
英國為爭取美洲內陸交易市場,而在一七五六年向法國宣戰,刺激了紐約最早的一次經濟繁榮。百業俱興之外,海盜業更興。海盜行為(當時美其名為“私掠”[privateering])在戰爭時期是合法的行為。不少紐約商人都投資海盜事業,以至於英法戰爭期間,有三十多艘海盜船以曼哈頓為基地。今天華爾街的證券內線交易是有其前輩和先例的。
紐約,紐約(2)
雖然說美國是一七七六年獨立的,但直到戰爭真正結束,紐約才擺脫英國的統治。獨立戰爭也打到紐約(華盛頓曾親自在此指揮“長島戰役”和“哈林山莊戰役”),而且受到相當嚴重的破壞——一場大火幾乎燒掉半個城!物價漲得更多,有些商品價格竟然暴增百分之八百,但——紐約畢竟是紐約,人口增加到三萬,上流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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