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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已得意中人,從此不二色。
今天是小敏離開我的第十五週年。我幾乎記不起來她的模樣。但是我知道心裡還是留著一個位置給她。
十年前的今天我下班回去,開啟那扇門,屬於我們的愛的小築,裡面空了許多,好像缺了什麼。
半晌子我才回過神來,少了我的小敏。她離家出走了,丟下我一個人。
她半怒半噌地叫著:“李傻,李傻,過來吃飯了。”
如果我在她擺好碗筷兩分鐘內沒有跑步到飯桌前,她就會揚起她的小嗓門,“河東獅吼”。
而我就死皮賴臉地靠近她,從身後摟住小敏纖細的腰,用我的懷抱平息一場“暴風雨”。
我們是幸福,我相信有那麼一段時間,小敏因為我而極其快樂。她說她經常在夢中夢見我,她總是笑醒的,而我因為擁有小敏,認為生活再也不會比現在更快樂。
我叫李好,是一位國家公務員,別人眼中的捧著鐵飯碗,吃著皇糧的閒人,每天過著朝九晚五的生活,一個星期上五天班。年復一年,日復一日。今日同昨日,昨日同前日,日日都如同那影印紙的單調,類似。 這樣的生活也有它好的地方,它讓身在其中的人,感覺不出歲月的流逝。
十年前,剛滿26歲的我,從FZ調回PT這個城市。陌生的環境,陌生的同事,沒有什麼朋友。我很落寞也很孤獨,不知道生活的方向在哪裡。一日朋友拉著我去湊飯局,閒著無事的我也就去了。正是這頓飯改變了我的人生。
我坐在靠角落的位置,一張桌上的人,除了朋友,其他都不認識。他們的話題我也插不進去。直到身邊的一位穿著白衣服的女生主動開口跟我說話。我才開始不那麼後悔來湊這個飯局。
“我叫林敏,你就叫我小敏吧。”她伸出手,很正式地自我介紹。
我有點吃驚,慌忙也伸出手來,同她握了個手。
“我叫李好。”我一緊張,聲音就會堅硬,打轉兒。
“什麼?李傻?!”她一臉難以置信的表情,世間誰會叫傻瓜呢?
“不是李傻,是李好,好人的好。”我急忙澄清,臉都紅到耳根。幸好沒人注意。
只見林敏吃吃地掩著嘴笑。她的笑容很迷人,像一陣風吹過我的心底。
不知道是不是故事裡面的女主角都是穿著白衣服的,帶著美麗笑容的呢。林敏就成了我在新地方交到的第一個朋友。
十年前的人們還是很矜持保守的,在和她聊了一個多月的電話,我們才第一次單獨見面。記得當時約她在鳳凰山公園見面。因為這個約會,我激動了一個星期,從要穿什麼,到要說什麼話,我都從頭到尾地琢磨了無數次。深怕搞砸了,留給她壞的第一印象。
同事說,我那態度簡直比國家領導要來訪還要高階別的嚴肅對待。
我一板臉,十分正經地說:“對,晚上是本人最高階別的會議。”
然後自個兒也被自己給逗樂了。
在同事的“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兮,一去不復還”中,我這名義無反顧,準備英勇犧牲的戰士忐忑地邁出人生的第一步情路。 。。
第一章(2)
有時候回想十幾年前的自己,青澀的心,青澀的情,於是傷了小敏厚重的愛。
她離開後,再也沒有人同她那般地待我。不過那也是自己的一部分,是生命的一個過程。
現在自己老道許多,滄桑了,對生活也看淡很多。時常我也會覺得孤獨。比如今天。
今天我又去採血車上幫忙。星期四獻血的人不會很多。
我只是給獻血者端端開水,拿些表格給他們填寫,不是很忙。
下午三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