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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一算,魏家和李家也就是幾輩子的交情了,所以李二牛和魏小花就是青梅竹馬。
說到青梅竹馬,便要提兩小無猜,可惜的是,原來的魏小花是個愛舞槍弄棒的,而李二牛呢,別看名字土得掉渣,人卻是個聰慧的,打五歲的時候見到縣太爺坐在衙門裡審案,便立志要向縣太爺學習,長大了也當個縣太爺。
偏巧,那一年,有一戶劉姓人家遷進來,就住魏家左鄰,那戶主劉野柳原就是個讀過幾年私塾的,見李二牛小小年紀,相貌清秀,志向遠大,一時來了興致,便主動跑到李家,說要收下這個學生。
這李父一想,家裡幹活有大兒子和三兒子,不缺二兒子這個勞動力,讓他讀書識字,將來真的出息了,他李家從此就可以擺脫佃戶的身份,光大門楣,於是欣然同意。劉先生給李二牛另起了一個名字,叫做志高,不過魏小花可不管什麼志高志低,她就覺著李二牛這個名字叫得順口。
所以,志向遠大的李二牛和大字不識一個的魏小花,肯定是沒有什麼共同語言的,不要說兩小無猜了,李二牛幾乎是見了魏小花就繞道走。
要說跟李二牛有共同語言能達到兩小無猜的程度的,便是劉野柳的小女兒,劉小鹿是也。
劉小鹿和魏小花同年,只比魏小花早十五天出生,兩個一般大的女孩兒,自是處得好的,原來的魏小花愛捉些鳥雀給劉小鹿養著玩兒,而劉小鹿手巧,總是編些絡子給她戴,兩個女孩兒雖說性情截然相反,卻意外地互補了。
可惜原來的魏小花已經香消玉殞,新的魏小花卻是個一根筋懶到底的宅女,坑她不挖了,轉而就跑去跟著劉小鹿,還有李二牛一起聽劉野柳講課。
魏什長看見了,一點也不樂意:“這年頭讀書有什麼用處,不如隨我學些拳腳,將來還能防身。”
劉氏白了他一眼,卻也悶悶不樂:“女孩兒家學認字學拳腳都沒有什麼用,不如隨我學些針錢縫補,將來尋一戶庶民,把她嫁出去。”這卻是指望著讓魏小花能消去軍籍入民籍了。
於是,魏小花就又多了一項要學習的內容。
學這些對魏小花來說,沒什麼難的,成為宅女的第一要素是什麼?不是懶,不是有錢,而是一個字:坐。想要當宅女,先得坐得住。像劉小鹿,她這輩子都沒指望能成為宅女。練完字,洗筆洗手洗硯臺還兼洗桌子,做完針線活兒,還不忘裁樣子畫鞋面兒,就沒見她有閒下來的時候,不對,準確的說,就算是她閒下來了,也不忘去喂雀兒喂貓兒餵狗兒澆蒜兒澆蔥兒澆花兒,最不可思議的是,她連野草也澆,還不讓人拔了,直接導致劉家的屋腳牆根,不管什麼時候都是一片欣欣向榮。
哪兒像穿越後的魏小花呀,一旦坐下就不挪屁股了,字練完不用她洗筆洗手洗硯臺洗桌子,自然有劉小鹿搶著幹完,做完針線活兒,也不用挪動屁股,直接就趴床上小睡一會兒,醒了正好吃飯,吃完飯繼續回床上坐著,或者翻翻從劉先生那裡借來的書,或者乾脆自己腦補,要不是她的字兒現在還認不全也不能見人,估計她都能寫出東方版的一千零一夜了。
狗血與王八
對魏小花性情上的轉變,幾乎沒人在意,都以為她是讓那一棒子給打怕了,只有李二牛覺得有些不對,某天偷偷拿黑狗血抹在她的額頭上,被魏小花拿著掃帚繞著李家的房子追殺了足足十八圈之後,才抹一把汗,自言自語了一句:“沒中邪。”
這事被劉小鹿知道了,小姑娘笑得前仰後合,卻偷偷跑去對魏小花道:“牛哥兒平日雖瞧不上你,心裡還是在意的,你以後別老拿白眼兒瞧他了。”
“小屁孩一個,書讀多了,把腦子給讀傻了。”魏小花餘怒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