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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不久,我和波里希博士再次相聚。當我們重提這個兩年前的話題時,他牢騷滿腹地說:&ldo;我承認,戰爭是殘酷的,在這個時期裡發生一些超出常規的行為總是在所難免的。但是,道德和公理自有其不可逾越的底線。德國逾越了底線,屠殺了平民,就成了世界公敵,對這一點德國人認帳認罪認罰。可蘇聯呢?在史達林的勝利者不受譴責的強盜邏輯下,二戰的勝利者陣營居然能夠迴避對卡廷慘案這樣的滔天罪行的追究,在這種情況下再去談紐倫堡審判的公正性,天哪,誰相信呢?&rdo;
蘇聯能夠如此處理無辜的波蘭被俘人員,那麼&ldo;二戰&rdo;的勝利者們對&ldo;有辜&rdo;的德國人又會如何處理呢?在1945年8月2日簽署的《波茨坦協議》中,我找到一段關於德國責任的闡述:
德國人民必須承受軍事上的徹底失敗,而且不能擺脫他們因其行為而必須承擔的責任,他們進行了無情的戰爭,納粹的狂熱抵抗摧毀了德國經濟並不可避免地造成災難和不幸……
這裡很明確地指出德國毀滅的責任承擔者是德國國民整體而非個別惡人。在這個結論的基礎上,德國人民必然要承擔失敗造成的後果。但是在事實上,這裡的&ldo;人民&rdo;概念已經不僅限於德國本土的民眾,還包括了大批生活在德國境外的德意志人。
圖12-2:1945年在捷克的一個面部被打變了形的德意志族婦女。
1945年5月,德國戰敗投降。緊接著,在被納粹統治6年之久的捷克爆發了一場報復德意志人的大規模騷亂。據史料記載,最初是抵抗納粹的捷克地下武裝走上街頭毆打德國平民,接著事態就演化為可怕的群眾性暴力。布拉格的居民在街頭可以隨意攻擊任何一個他們見到的德意志人。在這場民族清算的狂潮中,德意志族的婦女和兒童成為了最主要的犧牲品。德意志婦女被吐口水、剃光頭、剝光衣服並在身體上畫上納粹黨徽標記、被強迫赤身裸體地在街頭排除路障,甚至當眾遭受到強姦。德意志兒童有的被從樓房裡丟擲摔死在街頭,有的被塞進盛水的馬槽中溺斃。狂怒而放縱的人群把大批德意志居民從家中驅趕出來,把他們兩個人或三個人為一組用鐵絲捆起來推進伏爾塔瓦河,屍體順流而下被衝進易北河。兩周後,人們從易北河中竟打撈出了上千具屍體。據德國戰後的統計,在捷克發生的這次大規模復仇行動中,共有3萬德意志人被殺死。在整個騷亂的過程中,沒有出現警方的制止,也從未出現過佔領軍的幹預。瘋狂的暴力行徑並非失控所致,而是受到了戰後捷克領導人的蓄意縱容。剛剛擺脫了納粹暴政的人們採取了比納粹毫不遜色的暴行來對待敵對國的族人,在歐洲歷史上書寫了極其黑暗卻鮮為人知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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