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枚鮮果。
當他們二人,從激情中趨於平靜的時候,外面的暴雨也漸漸地停了,居然還射出了一絲的陽光。
陽光射進了城洞,使城洞中更光亮了,使朝宗能看清了她修長而細緻玲瓏的腿,如絲緞般光滑的肌膚以及抹在腿根處的那幾滴貞紅。
這使朝宗為之一驚,也才意識到自己做了件多糊塗的事。香君還是個清倌人,還是個未經人世的處子。
固然,她是個歌妓,但歌妓的初貞是有代價的,尤其是像香君這樣的名妓,梳攏的代價非數百金莫辦,那只有豪客才能負擔的。
而他卻糊糊塗塗的就把這顆新熟的禁果給摘來吃了。
那要如何善後呢?這一剎那間,朝宗悔恨交併,不知將何以自處。
但香君卻很平靜,很自然取下自己腰間雪白的絹巾,沾了腿際的血跡,平靜地道:“侯公子,你至少應該知道,我交給你的身子是清白的。”
“是!是的,香君,我真該死,我實在太糊塗了。”
“別埋怨了,那也是我自己願意的,否則就是拿刀子架在我頭上,也別想靠近我。”
“可是,以後你怎麼辦呢?”
“我早就盤算好了,從昨天見到你之後,我邀你到我房中去,我就決定把我自己交給你了。”
“香君,感卿盛情,只是我明天要回去。”
“我也知道你明天要回去,所以今天我才不抗拒你,那是為了增定自己的決心。”
“你的決心是……什麼?”
香君笑了,慢慢地穿上衣服道:“你放心,我的決心可不是嫁給你做妻子,我知道你們侯家是世代書香,世家子弟,不會允許你娶一個歌妓進門的,我也沒存這個指望,我的決心只是使我的一點痴心有個寄託。”
“不!香君,像你這樣美好純潔的女孩子,我若能自主,我一定會毫不考慮地娶你為妻的,現在我也沒放棄這個打算,我一回家就跟父親說去。”
“別去碰釘子,你有這顆心就夠了。”
朝宗當然不會去向父親求娶香君的,他只是說說而已,但香君那種寬恕卻使他感到慚愧,欺騙這樣的一個女孩子,那是一種無可饒恕的罪惡。
衝動之下,他握著香君的手道:“香君,我指天為誓,將來定不負卿。”
香君非常的感動,輕嘆了一口氣:“侯……侯郎只要你有這份心就夠了,那也不枉費我一番痴心,將來的事誰也不敢說,我更是個身不由主的人。”
“我知道,你是典身的,我替你贖身。”
“贖身?侯郎,你知道我娘在我身上花了不少銀子?除了八百兩的身價銀之外,這些年在我身上陸陸續續的花費也不下一千五百兩了。”
“要這麼多?”
“我的少爺,你以為要做一個歌妓是很簡單的事嗎?從十歲開始,就要學唱、學認字、學應對進退、察顏觀色、學說話,甚至於穿著梳妝,塗脂抹粉,都由專人來教導,這些都是要錢的,最耗費的還是學喝酒、品菜,那都是真材實料,一點都不能假。”
朝宗不禁咋舌道:“乖乖!照你這麼說來,培養一個姑娘,倒比造就一個進士還要困難了,有些人從出世到進士及第,金榜題名,也用不掉二百兩銀子。我父親有個學生,現在已經做知府了,他老子是替人做長工的,每年才五兩銀子工資,他就靠著這五兩銀子,供兒子讀書,苦了二十五年。”
香君道:“讀書做官,還可以靠自己苦學,做一個歌妓,處處都靠人傳授,非要花大把銀子不可。”
“那麼替你贖身,非三千兩不可了。”
香君道:“那要看什麼時候了,如果過幾年,我也替娘賺下一些了,也許就差不多,如果是現在,五千兩未必能使娘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