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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廚吧!’這個小姑娘,從來沒有下過廚房正式工作過,她只是日常看見我的工作程式而已,想不到她,竟然幹得井井有條,那一天,一些差錯也沒有,這樣好的女兒,我還不疼愛她?”
與母親分隔兩地的時期,翁美玲與親人的通訊頻繁。少女時代滯留香港的時候,在早期的家書中,翁美玲並沒有稱呼過廖錦棠為“父親”,一直以“棠叔叔”代之,畢竟,在她母親與繼父結婚時,她已經心智發育成熟,不是一張白紙。但在日常的稱呼裡,翁美玲一直稱呼這位繼父為“老豆”,這種對長輩的“不敬”,正如日後她在《射鵰英雄傳》裡所表演的“黃蓉”一樣,無論是“洪七公”還是“老頑童”都可以呼來喝去的,視如同輩的玩伴。
在翁美玲的親屬的親疏排行表裡,依次是母親、舅父、Shela(舅母)、小表弟、繼父。這種排行,可以清楚在她後來於香港發展時期給仍在英國的親人的信中可以看出,她的這位繼父“老豆”經常不在收信人之列,而只是在信中末尾才被捎帶地問候一聲,以表示基本的禮節和安慰。“老豆”在翁美玲心中的地位隨著翁的發達有每況愈下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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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旅英(3)
除了母親,排在翁美玲心中最重要的“親人”便是舅父陳景,雖然陳景也像“老豆”一樣,與翁美玲並無血緣關係,但陳景畢竟看著翁的長大成人,在翁美玲心中的地位與“老豆”不能同日而語。陳景結婚相當晚,其時翁美玲已在香港走紅,為了表示自己的尊重和歡喜,她於是不遠萬里飛到英國,為這位幼時“喜歡”過的舅父做伴娘。
在她的繼父“老豆”眼中,翁美玲不但懂事,而且孝順。他對翁美玲的瞭解也深入到了她的飲食習慣:“她最喜歡吃西冷牛扒、牛柳,士多啤梨及雪糕,每次她放假回來,我都親手弄給她吃,每次她都說:老豆,太多了,不用這麼多。除了這些食物外,她最喜歡吃客家豬肉、蒸鱸魚……”
翁美玲的繼父對於這名優秀的女兒也充滿了寵愛,但並不讓人感覺他們之間的關係有多麼親密,廖錦棠對女兒瞭解很深,卻又讓人覺得有些客氣。
翁美玲的繼父認為她乖巧、“生性”(粵語“懂事”的意思),能夠體諒長輩掙錢不易。按廖錦棠的回憶,翁美玲從不要求父母,或者舅舅給她購買什麼東西,即使全家一同出門逛街,她也只是光看不買。“她在街上看到好的衣物,也會說這件衫真靚,那雙鞋子真好,但大部分時間不接受買。”如果家人買來送給她時,翁美玲有時接受,而有時則會說,她逛街只是為了看東西而已,如果每次去都要買,豈有買得完的道理,如此的話反而增加了家庭的負擔云云。“她不想亂花我們的錢,她很生性。”廖錦棠總結道。
翁的繼父是不大管事的人,家中的決策一切都聽太太張明儀的,他樂於埋頭做事,但家裡的活依然是忙不過來。
到了英國之後,翁美玲像許多華裔孩子一樣,課餘之後,就回家幫父母的忙。最初廖錦棠不願讓這個女兒跑到廚房來幫他做事,像他那樣煙熏火燎的,不但太過操勞,而且滿身的煙火味,不是一個美貌女孩呆的地方。雖然翁美玲很想進廚房幫忙,但在繼父的勸說下,還是會到鋪面幫忙收賬。廖錦棠說,之所以叫翁美玲去鋪面幫忙,也是因為她的中文基礎不錯,還能寫一手“漂亮”的中文字,其時他們開的這家外賣店,與之打交道的也多是華人。
後來,翁家將ESSEX的外賣店轉手給了別人,接著在劍橋附近買下了炸魚和薯條的店鋪,到翁美玲去世後,這家店鋪一直都在經營。
翁家在劍橋的炸魚和薯條的店面,由翁母和她的舅父陳景出資,廖錦棠並不是股東,根據他的猜測,這家店面後來可能也有翁美玲的入夥,而廖錦棠從不過問家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