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金逢春算賬臨城縣.金逢春 女娘交流(第2/3 頁)
以紡織廠做,那有提升的希望,在金家一輩子是服侍人,用金逢春些日子從書和那些買活軍口中學到的新詞來形容的話……要買斷機會成本,勢必要給溢價。沒有三十,難留住人。
雖然買活軍來以後,生活上多許多便利,但要維持一定的體面,依舊是需要僱工的。每日官房要倒、爐子要升、飯要做、柴要劈、衣服要洗、水要挑,有老祖母要照顧。徐地主家人口多,粗活是分著做的,幾個兒子早起挑水生爐子劈柴,女兒媳『婦』倒官房洗衣洗碗,徐買菜做飯——他們平時吃得也粗糙,些事不耽誤他們上工。但金家能行麼?金一輩子沒有親自下過廚,金逢春也沒倒過自的官房,她那幾個哥哥不提也罷。他們能把自的鋪蓋疊好,金逢春能給幾個哥哥做些小衣服就算是勤快。
再說,有個老祖母在,一輩子習慣殷實人家的做派,到老要忙自的內務?
僱工是一定要有的,工錢再漲也要有,想要透過其餘手段不漲工錢留人,在以前倒是有許多辦法,在則完闕如。
僱工有,城新開的炸雞店,不光顧一二像話嗎?徐地主自捧著炸雞架站在門口吃,金縣尉便要買回家偷偷吃,他們若是到店也只會買炸雞腿……是放不下的架子,而且城花錢的地如今越來越多,那樣好的衣服,顏『色』鮮亮耐磨,不買嗎?水泥屋不造嗎?甚至是那稀奇至極的腳踏車,若是別家有,金家就不想要嗎?
花錢的地越多,賺錢的門路卻少,金縣尉在一日是五十,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和什麼天下大義,什麼讀書人的抱負沒有一絲關係,純粹便是選擇題,炸雞腿喜歡吃麼,新衣喜歡穿麼?任何人知曉該如何選擇,即便金縣尉依然打從心底抗拒金逢春的規劃——對他樣的中年人來說,引買活軍攻打老家、主持分家、變賣祖產,是突破底線的舉動。但在金逢春不厭其煩的反覆分析之下,家人總算達成共識,認可金逢春的洞見:為『亂』世,本就沒有長久安穩之局,時應當拋棄一切成見,更不能逃避,唯有迎難而上,抱定付一切的決心,才能在『亂』世中獲取一絲安身立命之本,倘若是隨波逐流,那當真說不準什麼時候就要‘發往彬山苦役!’。
或許是‘發往彬山’四個字激發金縣尉的恐懼,使他意識到麼一點——買活軍遲早是要取吳興的,那麼取吳興之後,若不分家,便隨時可能會因族人的違法事‘發往彬山’,是實在的威脅,而金縣尉雖然留戀在種不頭的安穩日子,但也的確不想彬山做礦奴。
一晚密斟,總算定下略,金逢春雖然口乾舌燥,但入睡前卻也鬆一口氣,說實話,若不是她和哥哥們在臨城縣長大,對老家吳興並不熟悉,她又是女娘,離開買活軍的地盤根本沒人把她的話當回事,金逢春早就‘妙計獻吳興’,何至於麼費力地說服父親?!
今晚的談話也不知丫鬟們是否有偷聽,但金逢春倒不擔心個,第二日一早她就沒起來晨練,吃早飯,她和雙喜一起做寒假作業(放假以前他們從黑板上抄回家的題目),一起在沙盤上划來劃,金逢春又轉而思忖:雙喜的腦子也滿靈活的,可能雙紅會留下來,但雙喜年留下來的可能不大,要不要乾脆為她謀劃策,幫她一把,將來她們是一定要共事的嘍,金逢春想參軍,倘若雙喜也參軍,或是做吏目,而不是做那些民崗,那麼彼互相照拂不是好嗎?雙喜孤身一個人在臨城縣,金家就是她的半個家……
『亂』七八糟地想許多東西,吃過午飯,金讓她置辦點年貨,順便買活軍的幾個鋪子看看海鮮運來沒有——距海雖然只有一百多,按說鹹魚、幹海鮮該有的,但因為禁海的緣故,幾十年吃不到鮮貨,直到買活軍入城之後,漁民漸漸地回來,聚攏在雲縣那,聽說人口也日益增多,時不時就有上好的送飯魚混在鹽堆送來。價格也廉宜,臨縣人愛吃。
因為剛放假的緣故,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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