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第2/2 頁)
發表的書信聯絡、威脅恐嚇、
盜竊宣告等整套機制,總之,他折磨受害者,使其幾乎自願就範同意受害的全套詭
計揭露出來。
它的批評是如此公正、生動、鞭闢入裡,諷刺如此坦率而毫不留情,使取笑者
很快站到他那一邊,使群眾的好感立即從亞森&iddot;羅平身上轉向伊齊多爾&iddot;博特萊。
大家預言兩人的交鋒不可避免,勝利將屬於年輕的修辭班學生。
不管怎樣,這個勝利,菲耶爾先生和巴黎檢察院有些妒忌,因此態度有所保留。
一方面,哈林頓先生的身份確實尚未查明,也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他屬於亞森&iddot;羅
平的團夥。哈林頓不管是不是同夥,反正是撬口不開。更糟的是,人們檢驗他的字
跡後,並不敢肯定那封被截獲的信出自他的手筆。一位哈林頓先生,帶著一隻旅行
袋和一個裝滿鈔票的皮夾,來到大飯店下榻。
人們所肯定的,僅此而已。
另一方面,在迪耶普,菲耶爾先生躺在博特萊替他掙來的成就上毫無進展。德&iddot;
聖韋朗小姐在案發前夕誤認作博特萊的那個人,仍然是個謎。有關四幅魯本斯的油
畫失竊的情況,這些畫下落如何,夜間那輛運畫的汽車走的是哪條路,都還是一片
黑暗。
在呂納萊、耶維爾、伊韋託,有人收集了汽車駛過的證據。在科德貝克‐昂‐
科,也收集了證據,汽車大概在拂曉時分在那裡乘汽船渡過了賽納河。
但是,一深入調查,證實那是一輛敞篷汽車,如果裝了四幅大油畫,渡輪上的
職員不可能看不見。這也許是那輛汽車,可又冒出了新的問題:四幅油畫到哪裡去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