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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終歸是要進入那一地區的,於是,他開始動起腦筋,思考遇到盤查時該如何回答。由於汽車配給越來越嚴,這兩年實際上已經沒有私人駕車出遊這回事了。而必須因公駕車外出的人,要是出於個人目的,超出必要地段哪怕只有幾碼,也極可能會受到起訴。費伯就曾讀到這樣一則報導:一位著名的樂隊指揮,由於用了供農業用的汽油把幾個演員從劇場送到薩伏伊旅館而遭拘禁。政府用無止無休的宣傳告訴人們:一架蘭開斯特式轟炸機需要兩千加侖汽油才能飛到魯爾。費伯平時倒巴不得浪費汽油,免得用來轟炸他的家鄉;但此時他胸前繫有情報,如果被攔住並因違反供油規定而坐牢的話,真是難以容忍的嘲諷。
不過想不被攔下談何容易。路上跑的,大多是軍事車輛,但他又沒有軍方的證明檔案。他不能詐稱自己是在運輸必需的軍用物資,因為車上沒有裝東西。他皺起了眉頭思索:這年頭誰有必要駕車外出呢?休假的海員、執行公務的官員、罕見的度假人、熟練的技師……有了,他要把自己說成是工程師,一位類似高溫變速箱機油這種深奧領域的專家,正前往因弗內斯的一家工廠去解決一些技術上的問題。如果問他是哪家工廠,就說是保密的(他編造的目的地必須與他要去的真正地點相距甚遠,這樣,盤問他的人就絕不會知道有沒有那樣的工廠了)。他沒把握一個顧問工程師會不會穿他從那兩位老太太那兒偷來的這種工作褲‐‐不過在戰時,什麼都是可能的。
在盤算好這一切之後,他感到成竹在胸。不過,那些專門搜捕間諜亨利&iddot;費伯的人可是另一回事。他們有他的照片‐‐
他們已經知道了他的長相。他的長相!
而且不需多久,他們就會知道他駕駛的這輛車的樣子。他們既不清楚他駛向何方,就不大會設定路障;但他敢說,這片土地上的每個警察此時都在搜尋這輛牌照號碼為ln29的灰色考萊型莫里斯牌汽車。
如果他在野外被發現,是不會立刻被抓到的,因為鄉村警察只有腳踏車,沒有汽車。但是警察會用電話報告警察局,幾分鐘之內就會有警車追捕他。他決定,如果遇上一個警察,他就把這輛車扔到溝裡,另偷一輛,並離開原定的路線。不過,在人煙稀少的蘇格蘭低地,他很有希望在到達阿伯丁以前不會遇到半個鄉村警察。但城鎮就不同了‐‐在那兒他極有可能會被警車盯上。他不大可能逃得掉‐‐他的車子老舊,而警察一般又都是駕車能手。他唯一的機會只有跳車,指望消失在人群裡或是后街中。他考慮自己是不是應該在進入一座大城鎮之後,把現在這輛車扔掉,另偷一輛。這樣做的問題是:他會在方圓一英里之內留下蹤跡,使軍情五處的人便於追查。也許最好的方法是採取折中之道:他要駛進城鎮,但只走后街。他看了下手錶。他可以在黃昏時分抵達格拉斯哥,之後便可借夜色作掩護了。
雖然,這也不令人完全滿意,但想要絕對安全,唯一的方法只有不做間諜。
他爬上一千英尺高的比托克峰時,天開始下雨了。費伯停下車,出去把帆布車篷撐起。空氣熱得悶人。費伯抬頭看天。天空很快布滿了烏雲,雷鳴電閃立刻就來。
他繼續駕車前行,發現了這輛小車的一些毛病。風和雨從帆布車篷的好幾處縫隙中漏進來,小小的雨刷只刮掉擋風玻璃上半部的雨水,只有一條隧道似的窄縫,露出前面的道路。隨著山路益發崎嶇,引擎開始發出微弱的吱嘎聲。不過,就一輛被人拼命驅使了的二十年老車來說,這沒什麼好奇怪的。
陣雨停息了。威脅人的暴風雨還沒有到來,但天空依舊昏黑,預示著風雨欲來。
費伯穿越了克勞福德、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