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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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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巴黎,薩特仍然就讀於原先的亨利四世學校,仍然是那個班級、那些同學,就像回到老家一樣,他有一種親切感。與此同時,他也有一種陌生感。這種陌生感來自兩個方面。一個是他由原先的走讀生變成一個住宿生,他在學校住宿;這是學校接受他的條件。對此他有點惴惴不安,因為他從過去的小說中讀到的住宿生生活都是十分可怕和悲慘的,他們常常受校長、老師和同學的欺負。住進去以後,他發現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一點都不可怕。並沒有誰來欺負他,老師、同學都對他很好。

另一個陌生感是,與原先的同學相比,他發現自己在巴黎文化新潮流面前,是大大的落伍了。在外省,在拉羅舍爾,他接觸的仍然是19世紀的文學,對於20世紀的新興作家,他幾乎是一無所知。而他的老同學如尼贊等早就對這些人瞭如指掌,談起他們來如數家珍,令他羨慕不已。他覺得自己已經由原來的“巴黎佬”變成了一個鄉巴佬,與這些老同學的差距至少有半個世紀,一切都得從新學習和適應。於是他發奮讀書,爭取早日趕上。回到巴黎的第一年,他在1年級學完了拉丁文和希臘文,因為成績全優而得到獎學金。這在拉羅舍爾是不可想象的。

除了很好地完成學業,他還花大量時間閱讀那些名家的名作,特別是20世紀新湧現的文學流派的代表人物。此前在拉羅舍爾,他的閱讀面很狹窄,除了19世紀一些古典作家的東西外,他還歡喜看一些傳奇故事、遊俠小說,如《芳托馬斯》一類的流行小說、克洛德•法雷爾的小說。這些作品含有較多情愛和暴力的內容,也就是說,其文化品位是不高的。它們的主要讀者是那些中產階級較下層的人們。

晚年薩特回憶當時閱讀的情況,他還清楚地記得其中一個故事情節,那是關於中世紀一個德國人的故事。這人被敵方逮住了,要處以死刑。行刑者採用了一種十分特別的方式:他們把一個塔頂大鐘的12點處挖一個大洞,將這人的身子塞在裡面,讓他的頭露在鐘面上。當這個大鐘從11點半走到12點半時,大鐘的指標就把這人的頭割了下來。而整個行刑過程,塔下圍滿了觀眾,他們為這種刺激性的場面大聲叫好。

這一類東西對於提高薩特的文學修養並無益處。不過在拉羅舍爾那種隨時可能遭受暴力打擊的生活環境下,薩特著迷於這一類恐怖的冒險故事,從心理學的角度看,也是十分自然的。這既是他實際生活的某種反映或寫照,又可以使他在精神上超越暴力壓迫,獲得一種解脫。例如,在這個故事中,他既有一種被殺者的緊張和恐怖,又有殺人者的刺激和快感。

回到巴黎後,這些東西對薩特失去了吸引力。他開始貪婪地閱讀閱讀那些不熟悉或者甚至從來沒有聽說過的名家的東西。他讀了普魯斯特的主要作品。薩特晚年回憶說,這對他是一個了不起的發現;正是普魯斯特的東西使他認識到,小說應該是一種文化,而不是驚險故事。他從普魯斯特的作品中還獲得了兩個方面的東西:一個關於人物的主觀心理學,一個是關於人生活的社會環境的思想。在普魯斯特的文學世界中,可以發現,由於生活環境的不同,一個人可以是一個小資產者,或一個貴族,或一個上層資產者,或一個教師。透過這種閱讀和思考,薩特的文化品位獲得極大的提高。

薩特也很喜歡保爾•莫朗的遊記作品,其中關於中國、紐約、地中海、……等等的描述讓他著迷,書中記錄的事情大都發生在薩特生活的世界之外,這進一步激發了他從小就有的一種渴望:透過冒險旅行,周遊世界各地,包括美洲、非洲和亞洲,去了解那些他不知道的國家。當然,他這時不會想到,幾十年後,他真的去了莫朗作品中描述的地方,而且如果他願意,他幾乎可以去世界上任何一個地方。

在高年級同學的推薦下,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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