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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囚徒 。。。
我叫李又,女,白族,二十三歲,千禧年時因犯殺人罪,被判終身監禁。沒有被判死刑是因為判刑之前,我還有一個月才滿十八歲。同牢房的人都說我幸運,還說我這樣殘忍的姑娘早該下地獄了。
她們說這些話時,是帶著笑容的,這笑容裡藏著嫉妒,同情,甚至是後悔。我有沒有後悔過?我不大清楚,但我腦海裡時常回憶起那一幕。萬家燈火裡,所有人都圍在電視機前,和春晚主持人一起倒數迎接千禧年。
北方的城鎮實在夠冷,而我就在漫天煙火中,顫抖著身子,提刀殺了人。後來發生了什麼事,我完全沒有知覺,只知一回神我就坐在審問室。中年刑警犀利的雙眼似乎能洞穿我的心底事,我記得他這樣問我。
“為什麼要殺人?”
我緊緊扯住雙手,搖頭說:“不知道。”
“被害人和你是什麼關係?”他又問,冰冷無情的聲音在隱藏他的憤怒。他知曉一切,審問我,不過是走程式。
我突然覺得冷,緊緊裹住還沾滿了血的羽絨服:“養父。”
“殺人動機?”他問。這和他第一句問我的一樣,也許是見我稍微有了理智,才又重新問起來。
殺人動機,我不斷在心裡重複這幾個字,良久才說:“因為我恨他。”
他大約還想問為什麼恨我的養父,但我的養母沒有給他這個機會。當養母得知這個訊息時,不顧一切衝進審問室,她發了瘋一樣打我,罵我,說養了只白眼狼,害完她兒子又來害她丈夫。
就在那時,我稍有的理智全然崩潰,我想起那個白衣少年,他總喜歡捏著我鼻尖喚我:“又又,乖啊。”我甚至還想起,我第一次脫,光了衣服站在他面前時的嬌羞,他亦是激動,擁住我,不斷親吻我,還說:“又又,我想和你永遠在一起。”
我終於放聲大哭,像了一回未成年的孩子。
我的養母是恨我入骨的,在一審後判決後又上訴,要法官判我死刑。她想我死,我自己也做好了死的準備,但我未成年身份又一次讓我保住了自己的命。
養母上訴失敗後便銷聲匿跡了,而我僅存的一點奢望都破滅了。我再也見不到那個白衣少年了,我知道他也恨我,當我意識到這點時,心就彷彿被掏空了一般,我想不如死吧,至少一了百了。
在監獄的第二年,我吞了幾塊玻璃,艱難地嚥下去,喉嚨,食道,胃都是一陣又一陣鑽心的疼,而我越是呻吟越是疼。獄警聞聲而來,將我拖去搶救,手術做完之後我就被轉移到監獄的醫務室裡,在那裡我認識了陳醫生。
她是監獄裡的心理醫生,也是我唯一想要敞開心扉的人,但我從未向她敞開過心扉。喉嚨的傷阻隔了我和她之間的談話,等我傷好之後,她卻遠去美國留學深造。我為此失落過,似乎我生命裡僅有的光明,都被命運無情地奪走。
那幾塊玻璃的傷害遠比我想的深,我嗓子變得粗啞,聲線很難聽也很嚇人。因為有自殺的經歷,獄警安排一個同牢房的人時刻看著我。我好像身在監獄裡的監獄,自由是什麼,早就沒了概念。
但我明白,人要為自己做錯的事付出代價。
二零零五年,我二十三歲,在這一年,我夢中那個白衣少年提出申訴,他是自己的律師。後來我才曉得,他為了讓我死,花五年時間去攻讀法律,偽造出我殺人時已滿十八歲的證據,最後他成功了。
五年可以怎樣改變一個人?我想不透,也許終日的牢房裡只有我還沒變。
當我被帶上法庭時,我見到了他。可他不再穿白衣,而是一身西裝,頭髮不再隨意,而是寸頭,只有那張臉依舊好看。只是,不再是我夢中的白衣少年。
有記者做了全程記錄,當法官宣讀審判後,那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