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頁(第1/3 頁)
他也不再多說什麼。
我從沒見他當著我的面喝那麼多酒,以前他和我在一起都是不愛喝酒的。我儘量裝作沒有察覺他的反常,也不去問他什麼。可陪肖戰喝了一杯又一杯,最後我看他是真的不打算停了,那股火就蹭地上來了。
只是,無論我有多大的火,在視線對上他的眉眼那一刻,各種亂七八糟的情緒總能被吞噬的一乾二淨,一秒鐘的事兒。
我咬著手指,心裡罵著,肖戰有毒!
但心裡還是有些無奈,我不准他喝了,他還不聽,左右都不聽我說的話。我雙手拍著桌子跳起來,一臉嫌棄的沖他吼:&ldo;你行啦,明天就要走了,正常點!沒喝過酒是不是!&rdo;
我手中握著從他那奪來的酒瓶,他不語的撐著桌沿站了起來,複雜的目光在我眼中停留了幾秒,然後落在了我的手上。感覺到瓶中的酒經過剛才激烈的爭搶還在不停地晃動,我低頭看著那些我們賜予它的力,一下一下打在玻璃壁上,咚咚幾聲,漸漸消退平息。
我本是那種很會安慰別人的人,可此刻面對肖戰,我一句像樣的話也講不出來,雖然我心裡知道肖戰想說什麼。
其實真的,他的糾結,我都看得到。
記得高中同桌的時候,我們是歡喜冤家,總膩在一起。他每天騎車送我回家,我坐在他車後座聽他唱歌講故事。那樣的感覺,像極了當時特別流行的一個偶像劇中,男女主人公初見時,導演對女一號要表現出小鹿亂撞的一種不容易的塑造。
特美好,特青春,是很多男孩女孩正在經歷的精彩。
一路上我們總會聊很多話,有彼此的心事、作業、八卦、人生、甚至是國家大事,反正什麼都聊。那時候&ldo;扯犢子&rdo;一詞還沒有被廣而告之,拘謹在小小的圈子裡的我們,小心又急切的說著呼之欲出的話。那些交流的內容也許毫無聯絡,也許毫無根據,唉,管他的呢,開心就好。
他總要繞道廣場帶我看七點場的噴泉,然後再帶我抄近道回家,那條巷子裡的路面坑坑窪窪的,騎在那個路面上就像坐了蹦蹦車一樣顛簸得不得了,他又騎得飛快,我就掐他的腰,大聲地說:&ldo;男神號即將起飛,各部門準備‐‐&rdo;
每次路過那裡我們都樂個不停,整條小巷都迴蕩著我倆的笑聲,就像兩隻熊孩子在鬧騰。
我特別喜歡那一段小時光,坐在他的單車上,一路上總會覺得原本熟悉又無趣的回家之路變得新奇又浪漫。
我也總是唱自己喜歡的歌給他聽,不管他喜不喜歡都拍著他的後背叫他誇我唱的好聽。那時候的我過得簡單又開心,每次都到了我家門口我們還是會在糙坪邊上打打鬧鬧很久。如果時間定格在十七歲,夏日的黃昏,涼風伴著青糙香,單車被他扔在一旁的糙坪上,我們手牽手躺在夕陽下,看著絢麗的晚霞。那畫面一定是人生最幸福的畫面之一。
記得有一次害他回去太晚被家人狠狠得兇了一頓,還差點沒收了他的腳踏車,我覺得自己很抱歉,平時總欺負他,他都讓著我,結果我卻差點害他被罵。我下了決心,跟他義正言辭的說不讓他送我回家了,結果第二天,他怒氣沖沖地在放學時拉著我去車棚門口等他取車子。回家的路上,他故意騎得超快,我只得緊閉著眼,摟緊他的腰,一路大呼小叫。
那天他在我家門口對我說,&ldo;車子可以沒有,但是我不能沒有你。&rdo; 他摸摸我的頭,我抬眼看他,心跳加速了十秒,他不知道。
後來直到大學我們都一直在一起,雖然不在一所學校但我們是同城,每週他都會來找我。那些日子,一起作伴的日子,清晰地像雨後的晴空,遙遠美麗。
太迷人,以至於現在想起來,總讓我覺得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