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3/4 頁)
巧。最重要的一點,就算是四阿哥沒有見到那塊玉佩,以他的本事,也早就查清楚了。玉佩不過是最後的確定而已。
2、選秀的問題。
①、有親說,可以裝病逃過選秀。大家或許不知道,在清朝裝病逃過選秀,那是基本上不可能的。我們來看看下面的話:
【每到要挑選秀女的時候,先由戶部奏報皇帝,奉旨允准後,立即行文八旗都統衙門,由八旗的各級基層長官逐層將適齡女子花名冊呈報上來,到八旗都統衙門匯總,最後由戶部上報皇帝,皇帝決定選閱日期。
因殘疾而不能入選的,由族長層層上報到都統,也就是這個旗的旗長,說明原因,報戶部上奏皇帝后,才可以免除應選,自行婚嫁。如果違犯了這一規矩,就要被追查治罪。】
【挑選秀女的目的,除了充實皇帝的後宮,就是為皇室子孫拴婚,或為親王、郡王和他們的兒子指婚,重要性自不待言。秀女們要走進紫禁城高高的宮牆,也就不那麼簡單了,必須經過一道道的考察。
首先,要嚴格審查旗屬與年齡,不在旗的想參加選秀,勢比登天;在旗的想逃避選秀,也是自討苦吃。順治朝規定:凡滿、蒙、漢軍八旗官員、另戶軍士、閒散壯丁家中年滿十四歲至十六歲的女子,都必須參加三年一度的備選秀女,十七歲以上的女子不再參加。乾隆五年(1740)進一步規定,如果旗人女子在規定的年限之內因種種原因沒有參加閱選,下屆仍要參加閱選。沒有經過閱選的旗人女子,即使到了二十多歲也不準私自聘嫁,如有違例,她所在旗的最高行政長官——該旗都統要進行查參,予以懲治。”】
你說裝病?好,那就裝病!費盡心思說服全家,開始裝病,然後鑲黃旗的人一級一次地來確認。很好,真生病了,報抱病吧,下一期再選。第二次選秀的時候,你又費勁力氣逃過了。好了,那個時候你估計已經十八九歲了,錯過了最佳婚齡。外面也有了“佟佳大格格”身有隱疾,不能生育的名聲。到時候還真是嫁不出去了。
或許有的親會說,可以先和迎璋通個氣,商量好?迎璋會同意,可迎璋他爹可能同意嗎?迎璋比雅爾德宏大了好幾歲,雅爾德宏都已經成親了迎璋還得等著?換誰誰都不幹!繼續假設迎璋說服了郡王,可郡王心裡能嚥下那口氣?還要五六年才能進門,好,他同意了!再這幾年裡,總要先在房裡放些人吧?不然不是要被全京城的人笑話?這樣一來,佟府還能樂意?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情,是兩個家族的事情。到時候別佟府和迎璋家沒結成親,倒結成了仇。
撇開這些不說,來看看齊布琛的身份。大姓佟佳,上三旗貴女,佟國維旁支。就算是沒有佟國維那支那麼風光,但是祖先是一樣的,幾世積累,達哈蘇好歹是三品大員,清貴至極!比上不足,比下卻是綽綽有餘的。而且,上三旗之所以為上三旗,那是因為他們是掌握在皇帝手裡的。如果齊布琛抱病的話,還得報給他知道。就算他沒注意,齊布琛也逃過了兩次選秀,超過了年紀,那也是要請旨後才能婚配的。最壞的結果,如果這件事情暴露,打的不僅僅是佟府的臉面,整個佟佳氏的臉面,還有皇帝的臉面!佟府還有一個格格,佟佳氏要選秀的姑娘更多!到時候老太太第一個先掐死齊布琛!
你說獨身?怎麼可能?獨身主義者,別說是封建的清朝難以接受,就算是現代很多父母也無法接受吧?最後的結果不也是一樣的?哪家能一直養著一個獨身的格格?丟臉的還是有那麼多人。
②、從文章中可以看出,齊布琛是一個擅長謀劃佈局的人。她非常有大局觀,人又聰明,是不可能去做風險那麼大並且沒有好結果的事情。她要做,就要一勞永逸。將四阿哥剔除出去,我們來看看她的整個計劃。毫無疑問,她的婚事,是不由自己做主的。宮裡,很有可能決定她婚事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