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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情況下,你可以選擇在空閒時間去買,可以選擇在時間成本更低的時候去買。同樣,即使價格相同,讓對商品評價更高的人早買的行為,對商家而言也是有利的,商家可以更早空出貨架擺放其他衣服,可以用早早回籠了的貨款再去訂貨等等。更不要說在可以討價還價情況下,讓貨幣與時間兩者組合的價格更高者得,商家選擇的靈活性就更大了。
同樣,火車坐票站票定為同一個價格,對於早買的人而言,他實際付出的成本往往高於遲買的人,這個價格在春節期間就更突出了。春節期間,車票需求激增,火車座位嚴重供不應求,買車票者往往要早幾天就去預訂,而且買票時往往還是要排老長的隊伍。這時候,買票人所花的時間與精力就比較大,所付的實際代價,除了車票價格之外,時間精力體力的付出,也構成了票價的一部分。這種情況下,實施的仍然是價格高者得的市場原則,只不過這個價,是包括時間、精力、體力在內的價格了。如果僅僅從“價高者得”這種分配方式看經濟效率的話,車票進入對它評價更高者手中,是一種高效率的體現。
但是,如果從價格是貨幣價格,還是貨幣價格外加時間精力這個角度看,前者的效率則比後者高,因為貨幣價格往往是購買者為別人提供商品與服務的過程中取得的,是生產性的,而時間、精力作為價格的一部分花在購買車票過程中,對別人是沒有好處的,是非生產性的。如果要問為何現實生活中往往採用後者而不採用前者,那是由另一種交易費用決定的,就不符合這裡要講的主題了。
為什麼春節期間的火車票不漲價
每年春節,大量“異鄉異客”需要回家過年,火車交通服務需求激增。一般說來,供應無明顯變化,需求激增,交通服務的價格也應水漲船高。但考慮到大量外出打工者的負擔,政府往往控制春節期間車票價格。
可惜的是,名義上的價格能夠控制,面對洶湧而來的需求,政府卻無法控制交通服務的供應。在供應變化不大,需求激增的情況下,總體而言,獲得車票的實際代價是不變的。只不過,獲取車票的實際代價,除了金錢之外,還要加上時間、精力或者關係。因為春節期間購買車票,往往需要提前幾天預訂,需要排長長的隊伍,需要在人擠人的環境中“奮勇向前”。當然,有關係者可以購買“關係票”,無關係者往往也能從“黃牛黨”那裡購票,只不過要增加“關係”或者金錢的代價罷了。
從總量角度看,總的供求不變,購票的實際代價不變。如果以價格機制分配車票,以“價高者得”的方式購買交通服務,購票者所付的金錢,往往是為別人提供商品與服務所換來的,是生產性的。在價格控制條件下,人們為了獲取車票所付出的時間、精力對別人沒有好處,是非生產性的,是種“浪費”。既然非價格機制配置春節期間的火車票會引起如此之多的“浪費”,為何政府還是“年復一年”、“一如既往”地實行車票價格控制呢?
問題出在產權制度上面。如果鐵路與火車是私人所有,私人經營的,那麼車票價格與企業收入直接相關,車票價格就是企業要素收入之和。面對春節期間需求激增,火車交通嚴重供不應求的情況下,提高車票價格,增加服務收入,是理性而自然的選擇。私人提供的商品與服務會靈活反映供求資訊,能及時根據供求資訊改變價格,使實際價格接近供求相等的均衡價格,達到企業收益最大化。
可惜我國目前的鐵路與火車是國有的,國家投資建設,國家經營。與私人企業報酬直接與商品價格相關不同,國有鐵路部門的收入分配主要是按照個人職務高低決定的,票價高低與企業和個人的收入沒有直接的關係。而且,對車票有支配權的,往往是鐵路部門的各級領導。現實中,不排除有個別領導利用明顯處於均衡價格水平之下的車票資源,謀取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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