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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又不會消失,你慢點跑,小心摔著。”
兩人是青梅竹馬,少年夫妻老來伴,感情特別好,從來沒紅過臉,鍾知禮和鍾遇宵對於愛情的第一印象都來自於父母。
“爸,媽。”
鍾遇宵笑著擁抱了父母,想到鍾知禮欲言又止的隱晦神色,心裡的好奇又深了幾分。
配不配得上的。
反正他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和郗時的見面約在三天後,飯後說起來,鍾遇宵才知道兩家把結婚日子都訂了,見面就是走個過場,補個相親儀式。
“小宵,這事太倉促,委屈你了。”
“知道委屈,就不該答應。”
鍾知禮剛說了一句,就被鍾父叫去了書房,鍾母拉著鍾遇宵的手,嘆了口氣:“郗時這個人確實有點荒唐。”
鍾知禮發來的資料很詳細,郗時這些年做的荒唐事不勝列舉,不過鍾遇宵翻都沒翻,也不知道他是怎麼個荒唐法。
再荒唐,能有他荒唐?
天高皇帝遠,家裡只知道他喜歡男人,對他在國外的生活了解並不多。鍾遇宵沒想瞞著,不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也不至於上趕著去宣揚天天換床伴的事。
“郗時的媽媽和我是閨蜜,你還沒出生的時候,我們兩個常常一起聊天,那時候郗時才一兩歲,吃飽了就盯著我的肚子,我們還開玩笑說要給你倆指腹為婚。”
提到已故的舊友,鍾母的臉上浮現出一絲傷感:“可惜後來郗悅生病了。”
在郗時快五歲的時候,郗悅懷了二胎,七個月的時候不小心流產了,她因此患上了抑鬱症,後來自殺了。
“郗時從小就沒了娘,爹又不疼,還有繼母磋磨,也是個苦命的孩子。”
郗時的父親時峰盛在郗悅死後不久就娶了新的夫人,新夫人是郗時的表姨,也就是郗悅的表妹。
這在豪門圈子裡不算新鮮事,不過站在郗時的立場上,覺得噁心是必然的。
鍾遇宵還記得他和郗時的初遇,小瘸子拿他當藉口,拎著柺杖把同父異母的弟弟揍了一頓,還嚷嚷著要打死他爹。
坦白說,他挺欣賞大少爺的個性,如果郗時還是小時候那樣,婚後生活應該會很有趣。
“郗家的大少爺選擇應該很多,為什麼挑了我?”
時峰盛是入贅到郗家的,一直在郗家的公司——晨曦國際任職,所以郗時姓郗,從小跟在郗崇陽身邊長大,是郗家的大少爺。
在郗悅死後,為防鍾母觸景傷情,他家和郗家的交集也減少了,也不知郗老爺子怎麼就看上了他。
“可能是因為郗時喜歡你?”鍾母遲疑道,“你六七歲的時候見過他,他還說要娶你。”
鍾遇宵哭笑不得,支著下頜,懶散道:“難不成就因為小時候隨口一說的娃娃親,他就喜歡了我二十年?”
他可不信。
“郗家的情況很複雜,你這些年一直在國外,不太清楚,郗老爺子是想給外孫找個好歸宿。”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郗家這本不僅難念,還讓人生理不適。
既要配得上郗家,又要知根知底,豪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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