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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就剩我一個人在異國他鄉,我可怎麼辦啊!”
許臨風哀嚎了一聲,轉頭埋進女人柔軟的胸裡。
白花花的乳·肉晃得人眼暈,鍾遇宵移開視線,把玩著剛取下的眼鏡:“我哥安排的,要不你去找他說道說道,多給你訂張票?”
他和許臨風性取向不同,他彎的,而許臨風偏愛大胸美女,要是擱在國內,他倆指定玩不到一起去。
許臨風打了個哆嗦,立馬收了假模假樣的哭嚎,連連擺手:“可別,我可惹不起你哥。”
鍾遇宵失笑:“他又不是豺狼虎豹。”
當然不是豺狼虎豹,鍾大少鍾知禮,那是牛鬼蛇神都不敢惹的大魔王。
許臨風暗自咋舌,他前腳去找鍾知禮搶人,後腳就能被他爹吊起來打到皮開肉綻,草蓆一卷,扔到鍾家大門前求和。
在豪門圈子裡,鍾知禮是個活生生的異類,鍾家兩兄弟對比起來,鍾遇宵堪稱和藹可親。
“你為什麼突然要回國?”
鍾遇宵比他出國還早,在國外待了六七年,寫作讀書深造,讀作肆意玩鬧。
長得帥,身材好,不看家世,也有數不清的人想往他床上爬,鍾遇宵來者不拒,是圈子裡的天菜,總結——他是一個玩得很開的gay。
“玩夠了?”
“家裡讓回去,說我老大不小了,該結婚了。”
許臨風呆住:“啊?結婚?”
這個詞離鍾遇宵太遠了,遊戲人間的風流浪子要踏入婚姻的墳墓,這比告訴他太陽打西邊出來更難以置信。
“你才27,就被催婚了?”
想到和鍾知禮的通話內容,鍾遇宵也覺得荒唐:“我的未婚夫恨嫁,家裡讓我回去娶他。”
關於鍾遇宵的未婚夫,是有這麼個傳聞,具體的許臨風不清楚,只知道那是在十幾年前的私人酒會上,剛幾歲的鐘遇宵被郗家訂下了娃娃親。
酒會上的戲言罷了,誰也沒當真。
就連當事人也早就拋之腦後了。
掛了電話後,鍾遇宵就開始回想,在記憶裡翻找了幾個小時才想到零星的片段,畫面裡有一道模糊的小身影。
他連對方的模樣都想不起來,只記得是個傻不愣登的小瘸子,脾氣很爆,腿傷了還能拎著柺杖打人。
“啊哈,挺有趣的。”鍾遇宵隨手撂下眼鏡,側了側臉,發出認真的疑問,“你說我這張臉能叫人惦記十幾年嗎?”
“……”
許臨風對他關注的重點表示疑惑,抬了抬下巴,一旁虎視眈眈的男生立馬湊上前,跪在鍾遇宵面前:“喏,你自己問問他們不就得了。”
鍾遇宵低頭,對上一雙火熱的眸子,眼裡的痴迷黏稠,和男生搭在他腿上的手一樣火熱。
“night,你還記得我嗎?”
鍾遇宵誠實地搖搖頭,他有輕微的臉盲,但從男生熟稔的語氣來看,他們大概上過床。
“渣男啊!”許臨風誇張地感慨,上了床轉頭就把人家忘了,這種花心薄情的渣男竟然還有那麼多人惦記,他嘖了聲,語氣酸溜溜的,“長得帥真好。”
眼前的男生看起來比較順眼,乖巧溫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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