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官”字兩個口(第1/2 頁)
兩天後,\"王同興案件\"由羌州市紀委轉回羌城區紀委辦理。
區紀委分管案件的常委自然也離開了市紀委專案組,回到區紀委擔任\"王同興案\"的組長。
區紀委辦案小組在接收市紀委專案組移交的材料時,只接收到王同興嫖娼方面的材料,受賄等其他供述方面的證據材料並沒有移交給區紀委。
原來,市紀委有意把這些證據材料截留起來,只責令王同興把錢退回給人家。
材料交接完成時,市紀委專案組常務副組長、市紀委常委向區紀委辦案組長,即區紀委分管案件的常委傳達市紀委書記的指示:\"移交給你們的王同興作風問題的材料僅供你們參考,具體以你們區紀委的最終調查與審理結果為準。\"
常言道\"官有兩口\",市紀委常委馬上把王同興案改口為\"作風問題\",也說明區紀委常委會的意見已經彙報並徵得市紀委書記的同意。
材料的移交與\"作風問題\"放在一起的奧妙在於,一是王同興供述的受賄等其他問題的材料不移交給區紀委,案件只針對影片這個問題,就事論事;二是隻移交王同興嫖娼方面的材料,然後又點到\"作風問題\",其實就是告訴區紀委,嫖娼方面問題的材料僅供參考,區紀委要靈活變通成為\"作風問題\"。因為市紀委不可能對王同興就\"作風問題\"再進行詢問與筆錄,一方面案件已經移交,另一方面,萬一哪一天上級對這個案件倒查過來,市紀委作為區紀委的上級機關,還可以擋一劍,而不至於作為被倒查的直接物件,這樣對市紀委對區紀委都有好處。這是從公心的角度上講,從私心的角度講,市紀委書記想,要死也要讓區紀委去死,不可能讓自己去死,而且,只移交部分材料,已經給區紀委減少了很大的壓力,到時,在市紀委層面,頂多追究專案組人員材料丟失的責任。
所有的領導頭腦都在高速的轉動,都在找最有利於自己的途徑與說法。
領導的頭腦都在高速的轉動,王同興的頭腦也在高速的轉動。說他傻,但是他有的時候也不傻。案件由市紀委移交給區紀委,王同興從市紀委辦案點被轉回了他曾經去過的區紀委設在武警大隊的辦案點,同時,上次剛被帶到區紀委辦案點,和剛被帶到市紀委辦案點時,他都會被辦案人員拍腦袋踢屁股,但是這次被帶回到區紀委辦案點時,辦案人員顯然沒有了那麼兇。綜合種種跡象,他意識到自己有救了。
對辦案人員來說,因為定為作風問題,詢問筆錄就必須做的很有講究,不能有嫖資等涉及嫖娼的行為。
詢問筆錄如期舉行。因為王同興以為是區委書記救了他,所以這一次他對原先說的送給區委書記五萬塊錢的事情馬上予以否認。
在談到影片的問題,辦案人員就嫖資問題詢問王同興:\"有沒付錢給對方?付多少錢?\"
紀委辦案一般都是一個問題一個問題的問,一節剝一節的剝下來,不會兩個問題連起來問。所以,上面這句話兩個問題合在一起問是有技巧與講究的。
王同興回答:\"有,每個人八百元,總共四千元。\"
辦案人員問:\"你有帶那麼多現金嗎?哪來那麼多現金?老實交代,沒有說清楚,等一下就給你上椒鹽。\"
這句話看似是在嚇唬人,但其實是在暗示王同興,因為從表情上看,有一種嚇小孩的感覺,看不到骨子裡透出的真正的兇惡。
這個時候的王同興才是整個事件過程中最聰明的時候,他馬上豁然開朗起來,回答道:\"我根本就沒有付錢給她們,一分錢都沒有,純粹是我們經常唱歌混熟了,大家又喝了那麼多的酒,圖個熱鬧而已。”
辦案人員問:\"那你剛才不是說每人給了八百元?總共給了四千元?老實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