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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卻如一道驚雷灌入秦修文耳中,讓他倒吸了一口涼氣!
等秦修文腦海中將縣衙糧倉之事一捋,頓時就知道了前因後果,忍不住都想把身上的官服脫下來燒了——這糟心的縣令,誰愛當誰當去!
這事竟也怪不了前身,畢竟在他來新鄉當縣令之前,這個縣衙的糧倉早就已經空了!
只其中自然有寅吃卯糧之故,更多的則是官吏上下勾結,盜賣糧倉之糧,富了自己的口袋,而等到真正遇到了災年,那就無糧可賑!
你說如果查到了會不會被砍頭?當然會!但是一般上面不允許大規模的開倉放糧。
預支一些糧米是可以的,屆時原數歸還即可,但是想要開倉放糧,是需要上級批准的,上級會批嗎?上行下效,上面府衙的糧倉就滿了?
上面不批,又沒有許可權開倉放糧,糧倉中到底有沒有米,是陳米壞米還是砂石?又有誰知道?
秦修文曾在史書上看到過明代貪腐之風甚重,那也只是掃過幾眼,寥寥數筆而已,根本不入心。
而此刻身處其中,秦修文才真正知道其間的嚴酷,他想在大明做一個好官,可能嗎?被允許嗎?
秦修文並非什麼聖父,非要救人於水火之中,他到了這個世界後,不過是為了保命,才想要當一個清官。
畢竟是長在紅旗下的一代,在商場上可以用殺人不見血的鐮刀去割韭菜,可以攪風弄雨,但是這些都是在規則允許之內的,就算有些東西遊走於灰暗地帶,也不會明晃晃地去踐踏法律、去做一些很“刑”的事情。
而如今,不管是原身也好,還是他的上級和下級也好,都是一丘之貉。目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但是在這個封建君主專制的社會下,一個大不敬和僭越之罪都可以殺的人頭滾滾,更何況是如此明目張膽地貪汙受賄、做盡違規之事?
明朝時期多災多難,其實官府也是有較為完善的賑災制度的。在洪武二十七年,就有所規定,“以天下郡縣預備倉糧貸貧民。”
也就是說,在風調雨順的時候,由官府出面,將老百姓手中富餘的糧食收入預備糧倉之中,然後等到出現災年,再由郡縣糧倉中的糧借貸給家中已經沒有糧食的老百姓,等災情過去,再由老百姓償還借貸的糧食。
秦修文相信,當時提出這個預備糧倉提議的人,絕對是心懷天下之人,想要儘可能多的去拯救普通老百姓的生命,能夠使這個國家在危難中安穩渡過。
計策是好計策,但是壞就壞在執行者身上。
這個糧食收進來,不可能連年囤積,畢竟米糧之物也是會壞的。那麼今年的收進來,明年再收的時候,今年的是不是要賣出去一部分?畢竟糧倉的倉位有限,各地地方政府也需要資金流轉,再去進行新一年度的收購。這樣一來,是不是就會出現買賣的差價?新糧陳糧之間的價格有區別,每一年的糧食價格都有波動,而有利可圖的地方,自然就有人心不軌。
一開始或許只是低買高賣,形成利益鏈後,再到後來有貪心者是明目張膽地進行盜賣,缺的糧食怎麼辦?為了應付檢查,糧倉裡上面一層或是放置一些好米好糧,下面則是陳米,或者更有心黑者,乾脆用砂石代替。
若是真的碰到海瑞這樣的大清官來查該當如何?那也不懼,一把火便將整個糧倉和賬簿燒燬,來個死無對證!
當時原身來新鄉縣上任和上一任縣官交接之後,就馬上意識到了糧倉的不對勁,但是他一個初來乍到的官場新人,就是朝中大佬都不敢輕易去揭開的膿瘡,他敢去揭發嗎?
說實在的,上任知縣做的絕對算是過的,估計也是欺原身出身草根,沒有靠山之故,所以留給他的就是一個一窮二白的縣衙,連點面子情也沒做。
而原身之前其實也有把主意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