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1/2 頁)
1994年,霓虹,冬木市。
本來由七騎英靈從者和御主組成的聖盃戰爭,這是一場血腥的戰爭,只有在黑夜時才會展開,以隱藏神秘的存在。
但這只是以往,大家請看,此時第四次聖盃戰爭的御王和從者們差不多都聚在一塊了,和氣融融,這詭異場面足以驚爆以前參賽者眼球了呢。我們辛辛苦苦戰鬥,付出那麼多,是為了什麼?還不是萬能許願機,聖盃?結果你們倒好,在這兒給我喝茶聊天呢,給爺整笑了!
這裡是本來廢棄掉的一間洋館,本著最後府線,各位御主還是不會把自家陣地拿出來聚會的,這個啊,值得某雙刀弓兵法師學學。
“哈哈哈,終於要開始了!欣賞本王的英姿,併為之折服吧,saber,現在放下劍還有機會!”
魔性的笑聲,自戀的口吻,一身土豪金,恬不知恥地暴露玉體,無疑,是原汁原味的皮卡……金閃閃。
對於他這番智障中二表現,一貫秉持優雅的遠坂時臣捂臉,什麼都不敢說,悄悄轉過頭,表情複雜。神代的英雄王,原來是這等放蕩不羈之人?真就尷死了。某無良神父偷稅的笑了,這就是王啊,我真是太愉悅了,真是愉悅啊!
“恕我直言,吉爾伽美什,我就是失智也會厭惡你!”一身男裝的騎士姬表達自己的厭惡,她現在有一種拿聖劍削了某閃子頭顱的想法,只是現在的規則變了呢,她的目標是聖盃。
衛宮切嗣不表態,默默觀察其餘人,肯尼斯,刷子哥,韋伯,帶弟,雁夜叔……算了,這群人沒什麼特別的,找機會讓舞彌幹掉。至於他的老婆,白毛紅眼天朝特攻的太太,此時和姬友一條心:“英雄王,你真是太不會說話了,想追阿爾也不能這樣!”
神代那環境……太太您是忘了那是什麼時代了?英雄王這作為,不是很正常?現代常識有但不代表他們是現代人啊。
“時臣,我一定會讓你懺悔!”
間桐雁夜死盯著遠坂時臣,那眼神要多火熱有多火熱,咬牙切齒的樣子讓人以為時臣是不是做了什麼虧心事。雖然在雁叔眼中時臣是錯了,不過遠坂家主卻不這麼認為,身為魔術師的他也有溫情的,把女兒送去繼承間桐家水魔術也是因此。
所以他表示厭惡這個廢物了,“夠了,雁夜,不要無理取鬧了,你早就誤入歧途。還想毀了小櫻的未來嗎?”
“時臣!”
間桐雁夜一聽,這氣火是燒得他差點成為當代berserker,這是人話?未來?見了自己的蟲子你還不明白?這間桐家就是完全要毀了櫻啊!不行,一定要在聖盃答題戰爭嬴得勝利,救出櫻,給時臣教訓!一定要讓葵幸福。
吉爾伽美什表示嗦然無味,對太太的話蔑笑一下,轉而為間桐雁夜的事而愉悅。至於saber?呵,王要得到的,從無得不到的!
(然額你真的沒得到人家,笑)
“哈哈哈,真有意思呢。”帶弟爽朗的拍了拍王妃的肩,這次聖盃之爭可真是樂子多多,就是那個金閃閃現在吃癟就夠讓自己開心了。
嗚!王妃悲鳴一聲,感覺身體都要散架了,你瞧瞧,這是人嗎?對自己的御主沒大沒小,你就不知道自己力氣多大嗎?你這樣我可能哪天就爆斃了,你就得去迦了!
……
這次聖盃戰爭總體而言確實變化極大,本來大家都是好好的在夜裡開打的,結果不知道哪來的一個影片站,自稱可以溝連各個平行時空,禁止在其盤點時間內打鬥。
大家對這東西也就當成某魔術師的惡作劇,真當成真的你可就輸定了。
總有人不怕死,所以大家左顧右盼,在某熱心市民贊助下確認這是真的。哈?你問怎麼贊助?王即是規則,這是某肘王的原話,所以他對刷子放了王財,結果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