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格里格的糖果商店11(第1/2 頁)
【親愛的補貨員,你好,我是糖果商店的老闆格里格,本店因開展酬賓活動人手不足,特意招收臨時員工。你需要遵守以下規則:】
【規則一:格里格商店不歡迎小偷,在你工作期間,請恪守規則,切勿偷盜。】
【規則二:格里格商店營業時間是8;30-12;00,13;30-17;00,到了休息時間會有人送來食物,注意,送食物的人穿著黃色衣服,不要吃身上有紅色飾品的人給的食物。】
【規則三:格里格商店招牌糖果是金色天使糖果,不是黑色惡魔糖果。如果在貨架上看到黑色惡魔糖果,請將它從貨架上取下。】
【規則四:金色天使糖果做工複雜,數量稀少,不可以偷吃。】
【規則五:你累的時候,可以從貨架上拿糖果提神。】
【規則六:當收銀員通知你缺貨時,你要及時補充糖果。】
【規則七:黑色惡魔糖果味道很好,你可以吃。】
【規則八:手上綁著綠色布條的保安是好人,他遞給你的東西都可以吃。】
【規則九:工作期間,見到了老鼠需要驅逐。】
【規則十:如果遇到了入侵者,請去找收銀員。】
這大概是阮聞慈過去以及以前遇到的最好騙的挑戰者吧,不,不是好騙,是一開始就GG了的挑戰者。
在沒眼珠女士眼裡,這只是一封很簡單的應聘書,但是阮聞慈能夠看清楚上面的規則。
屬於補貨員的規則就這麼直愣愣地放在他眼前,不仔細看都對不起沒眼珠女士的慷慨。
但和他的規則不同,這份規則字跡一開始整潔清秀,到了後面越發凌亂。
而且很不對勁,這份規則太短了,除了規則二,每一條規則都只有簡短的一句話,多一點解釋都不肯。
還有規則八,這確定是正常規則?
傾向性這麼明顯。
這兩日保安開門,阮聞慈將除了死去的兩個保安的其他保安都看了遍,並沒有綁著綠色布條的保安。
阮聞慈回過神,對沒眼珠女士說:“好,那你今天就開始上班吧。”
第一天沒眼珠女士在商店外徘徊,帶了個小男孩來想要金色天使糖果不得而打人的癲狂模樣他還沒忘。
沒眼珠女士現在的狀態肯定不對,可能是偷東西了,也可能金色天使糖果,也可能吃了綠色布條保安的東西,也可能是老鼠做的——這些都有可能。
但是她肯定一開始就中招了,但是現在這個狀態……
阮聞慈看了看沒眼珠女士結塊的頭髮,沒多說。
就連規則都分辨不出來了,肯定會死在副本里,他還是不要多和這個人接觸了,萬一出了事她有什麼腦子不清楚的朋友纏上了自己怎麼辦。
何況,就算沒眼珠女士能分辨出規則也無用,上面有多少是正確的規則呢?
沒眼珠女士開始了認真地工作,從倉庫中拿出糖果補貨。
按理來說,她沒有夜班,工作違反了規則,但是她都那樣兒了,違不違反也沒什麼關係。
阮聞慈不理會她,任由她折騰。
22:47,還有十三分鐘阮聞慈就可以下班了。
商店進來了一個人,一個阮聞慈同樣眼熟的人。
阮聞慈回頭看了看沒眼珠女士,發現她沒注意到收銀臺,轉過頭,問小男孩:“你是來買糖的嗎?”
當初被沒眼珠女士強拉過來沒有達成願望後暴打一頓的小男孩搖了搖頭,道:“我是來補貨的。”
“你這屬於僱用童工,應該向工商局反映,”阮聞慈隨口說了一句,道,“你叫什麼名字?”
既然馬胖胖、張玉玉、李明明都有名字,這個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