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揮金似土”(第2/2 頁)
陳默而言,還是有著一定吸引力的。自己不在,姐姐一家就擔負起了,照顧父母的責任。多給一些錢留著防身,也是有必要的。當即、他看著陳雪道:“剩下的錢,你自己留著。手頭寬裕些,你和姐夫也不至於在吃苦受累的。趕上用錢的地方,也不用著急上火,拿著吧!”
錢、買不來親情、更買不來所謂的愛情。但錢,卻能承擔起感情的增進作用。對於弟弟一瞬間的成熟,讓陳雪是既欣慰、又感動。沒錢的時候,姐弟倆的感情就很好。如今弟弟有錢了,非但沒有對自己吝嗇,反而大方的讓陳雪感到了心疼。那種背後有人依靠的感覺,讓陳雪嚐到了前所未有的踏實感。
陳雪不再矯情,欣然的接受了陳默給予的這份心意。一家人,也在兩個星期後,熱熱鬧鬧的搬遷進了新家之中。住進了新房子,最開心的莫過於丫丫這個小丫頭了。以往在老房子,她是和爺爺奶奶、兩個叔叔一起住的。
那空間的狹小程度,也可想而知。如今不僅家變大了,也變漂亮了,而且還有個寵愛自己的舅舅在。小丫頭那歡快的笑聲,就始終沒停過。光著小腳丫,是滿屋子的亂跑。看著女兒那歡快的小模樣,謝利民坐在自家的新沙發上,不禁感慨道:“默啊,是長大了。我這個當姐夫的,可是沾了媳婦的光嘍!”
陳雪洗了水果,將果盤放在寬大的茶几上,笑著坐在老公的身邊,打趣道:“娶了我幸福吧?”
謝利民拉住陳雪的手,點頭笑道:“幸福,我媳婦啊,旺夫。我小舅子,夠意思!”
樓下的小夫妻,在說著私房話。樓上的陳默,則在自己的新書房內,擺弄著一套全新的毛筆架。吳敏霞本想幫忙擦拭一下,被陳默鄭重其事的提醒道:“媽,咱家所有的地方,都可以隨意改變,但唯獨這個筆架,一定記住不要讓任何人碰。包括丫丫在內,都不行!”
看著那碩大的筆架上,只掛了一支造型怪異的毛筆。吳敏霞雖然不理解兒子為何如此對其看重,但還是點頭承諾道:“好,這間書房啊,你不在家時,媽就給鎖起來,連你爸都不讓進!”
對此,陳默笑了笑,沒有再多說什麼。“翠毫”必然是自己走到哪,就會帶到哪。他倒不是對家人吝嗇,而是“翠毫”那驚世駭俗的能力,實在無法展現在世人的面前。他也尋了個手藝人,為“翠毫”製作了一個方便隨身攜帶的皮套。只是皮套的製作,還需要一些時間。因此,暫時也只能將“翠毫”給安置在了書房內。
:()神毫之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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