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餘幼薇:戀愛花的錢,憑什麼要還回去?(第2/2 頁)
餘幼薇的神色有了一絲觸動。
想到昨天晚上江巖失約,而她沒有計較,還像舔狗一般跑去找他送禮物,結果精心準備的禮物被江巖打掉了。
所以今天江巖回想過來之後,覺得愧疚但又不好意思當面跟她解釋。
於是讓秘書來跟她道歉的嗎?
這樣想著,餘幼薇掃視了一眼周圍。
她微微抬起下巴,說:“這裡不方便說,跟我來接待室吧。”
“好的。”
於是,沈青及身後的一群人來到了會議接待室。
餘幼薇坐在主位,姿態不由放高。
她散漫的說:“說吧,江巖叫你過來說什麼?如果是道歉的話,我希望他能親自過來說。”
然而回應她的卻是很厚一疊的轉賬截圖紙張。
餘幼薇眼眸一愣。
“什麼意思?”她下意識問道。
沈青恭敬的說道:“餘總,這是五年間江總給你發的轉賬記錄,一共有一千萬,請你核實一下。”
餘幼薇只聽到了前面那句話,瞬間瞪大雙眸,不可置信的說:
“他讓你來找我要錢?”
沈青平靜的糾正道:“是返還,還有你手上的鑽戒,也需要返還給我們江總。”
聽到這話的餘幼薇火氣噌的一下就上來了。
她直接抬起手,憤怒的將桌子上的紙張扔到地上。
“憑什麼?”餘幼薇大聲怒吼著,情緒有些不受控制。
“戒指本來是就是他要送給我的,還有這些轉賬記錄,都是我們談戀愛的時候江巖給我的零花錢,你有什麼理由讓我還回去?”
面對怒氣衝衝發瘋的餘幼薇,沈青則是淡定許多。
她將扔到底下的紙張撿起來,對著旁邊法務部的小李,平緩的說道。
“小李,餘總不懂法律,你來跟餘總科普一下。”
小李看著餘幼薇寒冷的眼神盯著自己,打了一股冷戰。
但他仍然硬著頭皮跟餘幼薇科普著民法典中的規定。
而餘幼薇壓制著心中的怒火,直接罵道:
“什麼狗屁規定,我告訴你沈青,江巖想要就讓他親自過來跟我說,而你,給我立刻滾出去!這裡是我歡娛傳媒的地方,你以為你多帶幾個人就有用了嗎?沒用!”
沈青看著餘幼薇指著自己,手指都快要戳到她的眼睛上了,然而沈青卻沒有畏懼。
她平淡的說:“如果餘總不返還的話,我們就要走法律途徑了,到時候就不僅是返還原物,利息也會算上。”
“不知道餘總看沒看過這型別的案例,法院那邊都是支援對方返還轉賬現金。”
“而且餘總手上的鑽戒,是你撿的,在法律條例中你屬於拾得遺失物,物品的所有權不在你這裡,發條上都寫的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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