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騎兵的黃昏——淘汰的宿命(第4/5 頁)
連拿命去拼要強的多。
一場仗打下來,全團估計都得吃幾個月的馬肉,那不香嗎?
那可太香了,李雲龍做夢都能笑醒。
後勤運輸隊運力有限,武器裝備到了三分之一,三個營各派一個連,到後勤隊領東西。
運輸隊的隊長叫老孫頭,是經過長征的老兵,因為過草地戰鬥時身體受了重傷,恢復以後也沒法到一線戰鬥了。
於是便轉到運輸隊,繼續發光發熱為抗日大業做貢獻。
他親自給來登記的戰士分發槍支彈藥,以及皮帶皮靴頭盔三件套。
“老孫,不是說用過的二手貨嗎?這槍咋跟新的一樣,感覺都沒打過幾發子彈。”
“嚯,這質感,握著太舒服了,還挺輕便的。”
二營長沈泉親自帶著人來領武器,擺弄著手裡的八一槓愛不釋手的叨叨。
老孫頭笑著露出一嘴大黃牙:“你以為呢!雖說是二手貨,可也不比新的差到哪裡去,還省得磨合了,一上手就能用。”
比起老毛的那種粗獷式的倉庫管理,p對於武器非常愛護,保養的很好。
新槍可能會有一定機率有小毛病,但經過一小段時間使用的舊槍,已經磨合出來了,往往比新槍還好使。
沈泉只覺得非常滿意,看八一槓比看ak四七還順眼,直接把槍帶掛在身上,握著槍擺了幾個姿勢,讓戰士們看。
“營長,你用這槍太帥了,比一營長帥多了。”四連長奉上了一記馬屁。
一營和二營為了爭奪資源,兩個營長沒少爭吵,也有些矛盾。
沈泉知道這是一句馬屁話,可他聽著就倍兒舒服:“你小子眼光還不錯,領槍吧!”
“誰比我帥啊?”
院外傳來了一個聲音,已經換上了新服飾新裝備的張大彪,順著二營戰士讓開的通道,龍行虎步的走了進來。
他挑釁似的看著沈泉:“二營長,咱倆現在誰威猛,誰帥啊!”
張大彪頭戴迷彩頭盔,腰間繫著武裝皮帶,腳下踩著一雙黑色軍用皮靴。
威猛程度直接上升了一個檔次。
要是再把八路軍的灰色土布軍裝,換成迷彩軍裝,絕對能再上升一個檔次。
人靠衣裝佛靠金裝,沈泉在張大彪面前一站,就跟一條土狗似的,簡直沒法比。
沈泉都不敢相信,打量著張大彪的衣著,質問道:“頭盔,腰帶,鞋都換了,哪來的?不會是團長偏心眼,就給了你們一營吧!”
老孫頭出言替張大彪解了圍:“東西在我這,你還沒領呢!”
沈泉這才發現,後面的桌子上擺了一堆鞋頭盔皮帶,他剛才只顧著看槍,全然沒有發現。
“眼睛瞎了就趕緊治,以後不要問那麼沒腦子的問題。”
張大彪出言諷刺了一下老對手,讓跟他來的戰士把幾雙皮靴拿來,尺碼有些大了,得換點小號的。
老孫頭道:“張營長,尺碼大了先換給別人穿,等後面的軍靴都到了我再給你調換。”
軍靴這些物資也只到了三分之一,後面的都還在路上。最後肯定每個人都能有合腳的鞋。
張大彪直接拒絕了:“不行,軍情緊急,我這個連吃完飯就開拔,當然都要換上新鞋了。
像他們二營三營不著急的,往後捎一捎也不礙事。”
一有軍情最先想到的是一營,這又是赤裸裸的炫耀。
沈泉的牙都快咬碎了,還說不偏心,團長可太偏心了。
老孫頭給調換了小號的軍靴,張大彪正要走,卻又想起一事來:“對了,我聽說這次還有一萬件冬裝,咱們是沒運回來,還是怎麼著了?”
頭盔腰帶和軍靴都發了,總不能衣服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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