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洩密危機(第1/3 頁)
週四,出了一件可稱之為危機的大事。
午飯過後,李妙妙發資訊約金玉出去談事情。
談話的地點選在了一處隱蔽的小樹林。
金玉一看李妙妙選這個地方就知道事情小不了。
他在長椅上坐下後關心地問道:“妙姐,出啥事了!”
“出大事了!”李妙妙表情凝重地說道:
“是駱瑩,她在中午吃飯的時候跟鄭豔討論名單洩露的事情。”
“結果被我不小心聽到了。”
透過李妙妙的講述金玉這才瞭解到“名單洩露事件”的來龍去脈。
聽完之後金玉也是眉頭緊鎖。
這事一個處理不好是要出大亂子的,難怪李妙妙緊張得要死。
李妙妙告訴金玉,鄭豔和駱瑩已經研究好了應對方案。
明天金玉這邊開課的時候她們會去現場“抓髒”。
不用多了,如果明天來的200多人裡面老面孔超過二十個。
那麼鄭豔就可以對金玉發起“追責”。
同時啟動對本部門的自查程式。
東大商學院的所有員工都簽署了“保密協議”。
一旦洩露了學院的商業機密輕者被開除,重者被判刑。
以李妙妙本人為例,她手中的份優質客戶名單是不可以洩露給外人的。
否則就觸犯了“保密協議”。
這裡提到的外人泛指李妙妙小組以外的所有人,金玉自然在列。
優質客戶名單是商學院裡面最重要的商業機密。
誰洩露誰就是犯法。
屆時李妙妙,李明俊全都要吃不了兜著走。
反而是金玉沒什麼法律上的責任。
他的身份是買家,而不是洩密方。
三人在私底下做交易的行為是學院明令禁止的。
這事絕對不能拿到檯面上來,否則就是尾大不掉。
“一旦鄭豔要求院方啟動名單查重程式那可就要完蛋了,一查一個準!”
李妙妙面帶驚恐地說道。
所謂的“查重”就是讓金玉提供本部門使用的客戶名單。
然後和總裁專案部的名單作對比。
看看二者的重合度有多高。
只要兩份名單的重合度達到10%,那就屬於查重成功。
一旦確認重合的客戶名單全都來自李妙妙和李明俊的小組。
那麼二人可真就是百口莫辯了!
“妙姐,不要慌,鄭豔她們即使搞事情也要下週一才能啟動。”
“三天半的時間足夠我們做很多事情了。”
金玉溫言安撫道,此時絕對不能亂。
“呼!呼!”李妙妙連續做著深呼吸。
她覺得金玉說得對,現在必須冷靜。
深呼吸了三五十次以後李妙妙發狠地說道:
“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把水攪渾。”
“一旦出事了誰也別想獨善其身。”
“最好是能把屎盆子扣到鄭豔的頭上,那才叫一個完美!”
“具體說說,你想如何操作?”金玉不慌不忙地問道。
“我這兩天想辦法把劉琦,駱瑩和鄭豔三個人手裡的優質客戶名單全都弄到手。”
“等查重的時候你把所有名單一股腦地交上去。”
“到時候鄭豔和四個組長全是責任方。”
“這樣一來水不就徹底渾了嗎?”
金玉大皺眉頭,李妙妙這個虎娘們兒就差明著說她要去偷鄭豔等人的名單了。
商學院裡的管理層對客戶名單保護得非常嚴密。
每個人的電腦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