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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鄭彬也清楚,眼前這張雙唇紫紺、被脹舌塞滿的嘴,無論採取何種方式,都再不能從中撬出答案;他和真相的距離是如此之短,僅僅是裹屍袋一層防水布料的厚薄,觸手可得,卻橫跨生死永遠無法逾越。
十三年了。
“瘋信徒”消匿多年後再度於他眼前閃過一抹魅影,而鄭彬又一次錯失了踐行誓言的機會。
他不知道自己是否還能等來下一個“十三年”。
……
……
那麼,如果屍體會說話,或者如果民警趕到時屋樑上的還不是一具屍體,他會說什麼?
數小時前。
“我和‘客人’這個詞還真是有緣。”
坐在凳子上的青年低著頭說道。
“迄今為止,除了你們,我遇到過兩個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客人,第一個就是‘神使’,也就是你們說的‘瘋信徒’——”
作者有話說:
屍體不會說話。
以及我想要評論。
屍不語(下)
“客人”,大概是趙成鳴除了“爸爸”“媽媽”外第三個學會的詞。
在趙成鳴的記憶裡,忙前忙後打點自家生意的父母天天都把“客人”掛在嘴邊,客人長客人短,只不過父母的殷勤熱情從來都不免費贈送,人前笑臉相迎,背後則在賬上狠狠記下一筆,恨不得榨乾客人口袋裡的每一分錢。
如此宰客招財旅店卻仍客源充沛,因為不敢去正規旅店的人在東埠比比皆是,他們總得有個不會過問住客來歷的落腳之處,哪怕要被宰錢也只能認投。小成鳴在這方面頗有天賦,經常仗著自己“年幼無知”跑進客人房間,直到他們塞來零錢才停止哭鬧。父母表面責怪,實則誇讚他的“生意頭腦”,所以趙成鳴自小便認為只要“理由充分”,即使強行索取別人的東西,也沒有一點兒錯誤。
後來父母的貪婪險些遭了報應,來住店的一個人販子盯上了趙成鳴,可惜沒有得手。
於是他被送進了看護最嚴的寄宿學校,“客人”這個詞也就暫時離開了他的生活。
直到趙成鳴八歲那年。
八歲的時候,趙成鳴發了一場奇怪的高燒,吃藥打針都不管用。學校怕擔責,通知他的父母來接孩子就醫,父母卻把他帶回了家,帶回了那家招財旅店。
然後趙成鳴遇見了第一個令他印象深刻的客人。
旅店一樓唯一那間客房,父母敲開門時客人正在小憩。那真是一個怪人,身材魁梧體毛濃密,沒有修剪的頭髮鬍鬚肆意生長,遮住了大半面容,只露出一個大鼻子和一雙渾濁的眼睛,就像恐怖童話裡的熊精。小成鳴只看了他一眼就嚇得縮回母親懷裡。
可不知為何父母卻對這個怪人非常恭敬,彷彿他才是這裡的主人一般。
怪人聽完他們對小成鳴病情的描述,索取了二樓第一間客房的鑰匙,除此之外沒有多言。
第二天,父母早早叫醒趙成鳴,抱著他進了二樓第一間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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