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 責問(第1/3 頁)
“媽,我不當後媽!”
文莉懵了一瞬,回過神來堅決和蘇桂蘭道。
男主回來了,按照時間線,女主差不多也要重生了。
書裡面,女主父親很早去世,母親帶著她嫁進繼父家,繼父家裡有哥姐,女主在那個家受盡排擠。
後來繼兄要成親,聘禮不夠,繼兄就把主意打到女主頭上,想把她嫁給瘸子換得高額聘禮。
女主媽嫁過來一直沒有再生,在家裡說不上話,她就女主一個女兒,捨不得她跳進火坑,想法子花光積蓄給女主另外找了一門親。
那門親就是男主。
男主因為領回來一個小孩兒,原本炙手可熱的結婚物件,變得無人問津。
女主缺個結婚物件,男主急需人幫忙照顧小孩,一切都很順利。
女主和男主很快結了婚,然後帶著小孩兒去隨軍了。
最開始,女主對小孩兒還不錯,想著對方爺爺身份不低,還很快會把他接走,礙不著她什麼。
但隨軍後不久,小孩兒爺爺那邊就傳來訊息,小孩兒爺爺出了重大事故,也沒了。
小孩對男主有救命之恩,男主不忍心小孩成為孤兒,思來想去,他決定正式領養那個孩子,擔心孩子太小,女主忙不過來,就和她商量,暫時不要他們的小孩。
這切實觸犯到女主的利益,她看小孩兒就礙眼起來。
開始時,她只是忽視冷待那孩子,到後面男主因為要避孕,避開和她親熱後,她對那小孩就很不好了,做了很多錯事。
小說裡為了避免女主不受喜歡,淡化了那些錯事,只輕描淡寫,因為女主的疏忽,導致小孩兒被拐了一段時間,男主動用了所有能動用的力量和關係才找到,之後就和女主離了婚。
而女主在離婚後,無處可去,只能回到孃家。
這時候繼兄繼父又打上她主意,要把她賣給先前那個瘸腿單身漢,女主不願意,在母親的幫助下跑了。
女主那會兒見識不多,識人不清,跑出去沒多久就被騙光了從男主那裡得來的錢財,窮困潦倒,直到四十多歲,女主遇到江元,進他家做保姆,她日子才好過些。
但也好日子也沒過多久,女主就被檢查出來患了癌。
在女主躺在醫院痛苦接受化療的時候,再遇了男主,此時,他已經是上將,依然如曾經那樣沉穩帥氣。
估計是顧念他們曾經是夫妻,在女主厚著臉上前借錢的時候,男主給女主交了治療費,還給她請了個護工照顧。
女主為此感動又後悔。
在女主懷著愧疚的心重提當年的事後,女主見到了當初她養過的兒子,長得高大清雋,是航天的重要科研人員,他來見女主的那天,電視里正在放他接受採訪的節目。
女主以為,小孩兒心裡是恨她,怨她的,畢竟她曾經對他做了那麼多不好的事,還弄丟過他,但沒有,在女主痛哭後悔,說對不起過後,英俊有為的青年沉默
的給她剝了個香蕉,說都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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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看冬十四月寫的《穿進年代文中嫁個好男人》 責問嗎?請記住的域名[()]?『來[]看最新章節完整章節』()
夜裡,在她身體再次被病痛折磨的死去活來的時候,女主回顧從前,就想著,要是,要是能重來一次,她肯定,肯定不那樣了,她會好好待他們。
再然後,女主重生了,重生到男主剛回來,準備相親結婚的時候,也就是,現在!
所以,她得有多想不開,才會在女主馬上要重生來找男主的時候,和男主相親。
男主是女主的,是她這等炮灰凡人能沾染的?
別說沾染,最好就是一點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