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金錢的誘惑(第2/2 頁)
保每個月的打賞流水不低於300萬。”
“300萬?”柳寒瞪大了眼睛。
“哈哈,聽著挺多的,其實不難,平均到每天也就是十萬,你目前每天的流水就已經足夠了。”章凡宇說。
“如果你實現了這個目標,那麼你的收入就可以按我說的,分成90%。”
“如果做不到,那麼不僅沒有這90%,相應的,公司還會多扣除一些。”
“簽了以後有3天的驗證期,可以反悔,3天以後才正式生效,你考慮一下。”
柳寒大手一揮:“能反悔那還說什麼,我現在就籤!”
說罷,他將協議拿過來,也不仔細看,象徵性地翻了翻就簽了。
“爽快人啊劉瀚!”章凡宇說,“好!那今晚就看你表現!現在正是你勢頭夠好的時候,打一個開門紅!”
走出章凡宇的辦公室,柳寒趁化妝後等待直播的間隙,仔細琢磨起這份協議來。
看著看著,柳寒的臉色也陰沉了下來。
果然,這是個大坑啊!
章凡宇只說了賺錢的事兒,可沒說不賺錢的事兒。
柳寒看了協議內容,有幾個很關鍵的點。
第一,合同簽署的時間是3年,也就是說,這個合同三年內都有效。
但是他柳寒的熱度能支撐三年嗎?不好說。
他能在潭州市任職滿3年嗎?中途會不會被調到其他地方去做其他工作?不好說。
如果失去了柳寒自身的熱度,那刀樂哥的熱度自然就跟著下降了。
到時候,上哪兒去得這麼高金額的打賞?
這些都是章凡宇不會告訴他的,如果他真是一個農民工出身的主播,沒有這方面經驗,絕對是要踩坑的。
第二,競業限制。協議規定了簽署以後,由於公司將大部分的錢分給了主播作為激勵。
主播在合同生效的3年時間和失效後的第一年,如果不在銀鸞集團旗下繼續簽約的話,就不能再繼續從事這個行業。
更不能簽到其他公司去,否則,都要面臨天價的違約金。
這是斷了主播的後路!
這樣,如果主播因為一些原因無法獲得高額打賞而導致收入驟降的話,也沒辦法另尋他路,只能跟銀鸞傳媒這麼耗著。
如果不解約,就賺不到錢。如果解約了,就要賠很多錢,反正銀鸞集團是賺麻了。
第三,懲罰機制。如果主播較長時間裡都沒能完成對賭協議規定的流水收入。
不僅收入分成會驟減,還要面臨一定金額的罰款,並且,還要無條件服從公司安排開展其他可能賺錢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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