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和離(第2/2 頁)
例有云,其夫毆妻,非折傷勿論。醫案可以證明,我被趙駿毆打,身上多處骨折,至今仍未痊癒。我請求大人判我與趙駿和離,歸還嫁妝。”
錦嵐第一次上公堂時,推官也在場,對這個奄奄一息、當堂暈厥的女子印象深刻。
“趙駿,你有何話說?”
趙駿揚起頭,睚眥欲裂地盯著錦嵐:“賤婦,你是陳家賣給我家的,老子想打就打,不僅打你,老子還玩你呢!哈哈哈!”淫邪的笑聲從他嘴裡冒出來。
錦嵐臉上血色刷地褪盡,她彷彿被當眾剝光衣服,全部的尊嚴被踩在地上,碾為齏粉。她將身子蜷縮起來,捂住耳朵,似乎這樣就能隔絕那可怕的聲音,可話語卻如同幽靈一般,緊緊纏繞著她,讓她再次墮入心魔。她好像又回到了趙家,被趙駿毒打凌虐,被他像禽獸一般踐踏,而她上天入地,求告無門。在一個個深夜裡,眼淚哭幹了,哭得眼睛幾乎滴出了血,不止一次想到過死,但她還是活了下來。殺不死她的,只會令她更強大。
“錦嵐!”旁觀的水清樺嘶聲大喊,試圖上前安慰她,卻被一個衙差伸手攔住。
錦嵐面白如紙,身子搖晃了一陣,終於穩住了。她重又站直身體:“證據確鑿,我請求大人判我與趙駿和離,歸還嫁妝。”
推官面帶同情地看了她一眼:“你可知道,丈夫毆妻,其罪較常人減兩等?”
“我知道。”
推官當庭判決,依律例,丈夫將妻子打成重傷,杖九十並徒二年半,全部罪責准許出錢抵罪。另判二人和離,歸還嫁妝。趙家自然捨不得兒子受苦,選擇拿錢買平安。
退堂後,水清樺擔心地迎上去,錦嵐眼眶通紅,但精神尚好。她拒絕了水清樺的攙扶,臉上露出慘笑:“師父,我終於自由了。”雖然那禽獸毫髮無傷。
水清樺擔憂地提醒她:“錦嵐,和離後,陳家還是有權利隨時再為你訂親。”
“不,”錦嵐堅定搖頭,“我今生都不會再嫁了。祖父當年有勇氣叛出陳家,遠走天涯,我是他的孫女,又有什麼不敢的呢?”
錦嵐一步一步走得很慢,但很踏實:“師父,今後就讓我伴你左右,若你再開繡坊,讓我為你打理。”
水清樺道:“會有那一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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